阮良朋(
越南语:Nguyễn Lương Bằng,1904年4月2日-1979年9月20日),京族,越共创建时党员、早期革命领导人,越南党和国家领导人,越南
海阳省青沔县青松乡人。1925年阮良朋青年时期冲破法国殖民者设置的重重障碍,来到中国
广州参与革命活动,参加
胡志明亲自主持开办的特别政治培训班。后返回越南国内开展革命宣传活动,领导工人运动。1931年在
上海被法国秘密警察逮捕,押送回国后被判处无期徒刑,先后关押在海阳监狱和
火炉监狱,期间曾越狱后继续从事革命活动,后又再次被捕入狱。1947年至1951年,他任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1951年5月至1952年3月任
越南国家银行行长一职。1952年4月至1956年4月,阮良朋担任驻
苏联大使。回国后,在1956年4月任中央政府监察委员会总监察长,1960年7月至1969年9月期间任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后担任
越南国家副主席一职。
1926年9月,返回到越南
海防市,负责建立海防-
香港-
广州之间的联络路线,向全国传播关于革命进步的书籍和报纸,在海防、南定、太平等地开展革命宣传活动;
1929年中期,被越南革命协会总指挥部派往
香港工作;1929年10月,准予加入安南共产党支部; 1929年12月,他前往中国上海在法租界的海外越南人群体和越南人服役的法国租界军队中鼓动和传播革命;
1931年,在中国
上海被法国秘密警察逮捕,押送回国,被海阳殖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先后关押在海阳监狱和
火炉监狱(河内);
1933年,第二次被法国殖民者逮捕,并被
北江殖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在1935年5月,被流放到山罗监狱;
越共第一届中央候补委员(1943年),第一届(自1945年8月)、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越南国家副主席(1969年9月-1979年7月);越南第二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国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