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意志
法律术语
防卫意志,是正当防卫主观条件之一。防卫意识是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包含防卫认识与防卫意志。防卫认识,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意志,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20条第1款,“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必要说和不要说
从字面含义来理解刑法第20条第1款的“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有两种理解:
理解一:表达主观目的,采取这种理解,会认为成立正当防卫要求防卫意识,符合防卫意识必要说。防卫意识必要说有3种观点:(1)仅要求防卫认识;(2)仅要求防卫意志;(3)既要求防卫认识,也要求防卫意志
理解二:表明客观原因,采取这种理解,会认为成立正当防卫不要求防卫意识,符合防卫意识不要说。
对于防卫挑拨、相互斗殴(故意伤害的行为,侵害了法益,不符合正当防卫客观条件的情况)而言,这两种理解的处理结论一致。但对于偶然防卫(故意或者过失的伤害行为,因为偶然没有侵害到法益,行为具有正当性,符合了正当防卫客观条件的情况)而言,因为偶然防卫没有防卫意识,这两种理解在理论上存在重大差别:在防卫意识必要说看来,偶然防卫不成立正当防卫;在防卫意识不要说看来,偶然防卫成立正当防卫。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1 13:05
目录
概述
法律依据
必要说和不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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