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行政,就是指所有与老百姓、与整个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的行政工作,都置于“阳光”下运行,在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理念下运行,在老百姓雪亮的眼睛下运行,在符合“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下运行。
要做到阳光行政,就得有平台、有渠道让老百姓参与进来。当然,这样的“参与工程”较为浩大,无疑将是阳光行政的一个大课题。
举报电话、网站被“打爆”、“点瘫”,正说明举报渠道的欠缺。为啥有的贪官在自己的地盘上恣意横行十数年而毫发未损?为啥有的贪官一边腐败一边升官?关键就是缺乏有效的举报渠道。许多地方,最能起到监督作用的一些部门或行业,往往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有的地方所谓的市长热线电话、信访电话等等,常常热闹几天就成了摆设,老百姓永远打不通,即便打通了也无济于事。
还有媒体监督问题。既是建设阳光政府,媒体的参与就不可或缺。然而,在一些地方竟是“防火防盗防记者”,常常将媒体陷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在一些领导干部眼里,“舆论监督”是个闹心的词儿,或视为洪水,或看作添乱。当然实际正相反,将政府工作置于媒体监督之下,正体现领导者对政府工作的自信和对执政为民理念的深刻领悟。
阳光就是透明,阳光就是对话与沟通,阳光就是公正与公开。有了这样灿烂的“阳光”,腐败才无立足之地,百姓才能心平气和,社会才会安稳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