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地方税务局是阳新县人民政府原工作部门,于1994年9月14日成立,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由省地方税务局实行四垂直管理。阳新县地方税务局内设4个科室,直属机构2个,派出机构5个。
征收税种
负责征收的税种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河道堤防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地方教育发展费、文化事业建设费。从2001年7月1日起,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任务。具有税额小、税种多、工作面宽、量大等特点。另外还征收或代征代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资金、社会保险费、残疾人保障基金、工会经费等7种费金。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会务、日常政务处理、宣传调研、综合治理;负责机关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负责机构人员、公务员年度考核、劳动工资、职称评定、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管理;负责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负责党建工作、工青妇群团工作、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察考评科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干部离任审计、效能监察、行风建设、“两权监督”、廉政教育、信访案件查处;负责重大决策、财务执行、大宗物品采购、重大违法案件审理、减免税审理的监督;负责执法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负责工作的监督、检查、督办、考核、评价及过错责任追究;负责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税费征管质量考核;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税费管理科
负责地方税费政策法规管理;负责地方税费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的制定;负责税费管理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协调;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地税方面的议案和提案;负责减免税的审核和纳税评估;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负责办理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审理及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管理科
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规划,承担系统计算机硬件的管理;负责系统信息化的规划、管理、制度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重大项目的论证、立项和建设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编制、分解及会统报表的编制上报;负责系统信息化的技术支持和运行维护工作,确保信息设备和各项数据安全;制定信息化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相关的信息技术技能培训;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机构
阳新县地方税务局下设两个直属机构:即阳新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和税费服务局,机构级别为副科级。
一稽查局
负责地税稽查工作;负责税务稽查计划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及专项稽查工作的落实;负责受理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查处和举报奖金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保障;负责稽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税费服务局
负责税费征收服务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税务公开工作;负责税收票证、发票的领用和日常管理及相关制度、办法的制定;负责县(市)地区“12366”地税热线和网上办税的应用维护工作;负责各办税服务厅(征收点)的集中管理,实现税费集中申报、征收、缴库和同城通报通缴;负责金库对账、税费账户管理、税费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等涉税审批事项的受理承(转)办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
阳新县地方税务局设置5个副科级派出机构,管辖范围的划分如下:
阳新县地方税务局一分局:负责兴国镇立交桥以北;陶港镇、综合农场的税(费)源征收管理。
阳新县地方税务局二分局:负责兴国镇立交桥以南:木港镇、枫林镇、排市镇的税(费)源征收管理。
阳新地方税务局三分局:负责富池镇、半壁山农场的税(费)源征收管理。
阳新县地方税务局四分局:负责韦源口镇、太子镇、大王镇、黄颡口镇、金海开发区的税(费)源征收管理。
阳新县地方税务局五分局:负责龙港镇、洋港镇、三溪镇、王英镇、白沙镇、浮屠镇、荆头山农场、率洲管理区的税(费)源征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