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阳泉市委、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发〔2009〕29号),设立阳泉市农业委员会(挂中共阳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牌子),正县级建制,为阳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市种植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承办授权范围内的国外引种检疫审批和市间调运检疫手续。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拟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事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和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的职责。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地、宜农滩涂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定全市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五)研究拟定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拟定全市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引进外资扶贫项目并组织实施。
(十六)承担农机的行政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政策和农机管理制度;研究拟定农机化发展的规划、措施,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农机化发展方向和结构的调整,配合有关部门对农机化工程项目进行立项、考察、审批。
(十七)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编制3名,职数1名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和行政审批综合办公有关工作;牵头协调市直单位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二)人事教育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中心) 编制2名,职数1名
承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承办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项目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信贷和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项目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四)种植业管理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拟定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发布农情信息,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监督管理种子(种苗)审批和肥料、农药登记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植物检疫、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五)畜牧业管理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拟定畜牧业发展和草地保护建设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拟定全市饲料业、奶站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饲料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承办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工作;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六)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编制4名,职数2名
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研究全市农村改革发展总体战略,提出指导性建议;指导全市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工作;拟定全市新农村建设总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市新农村建设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及监督考核工作;协调指导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统筹城乡一体化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干部下乡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扶贫方案的研究制定并监督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搞好扶贫工作。
(七)农村政策与经营管理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和参与市委、市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重要政策、重要文件、全局性工作部署等重要文稿的起草;承担农业农村经济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有关法律事务,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
(八)农业综合开发科(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编制3名,职数1名
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考察、筛选、评估、论证、推荐、呈报并组织实施;监督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拟定全市农业产业政策,提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的政策建议;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研究拟定全市农机化发展战略、方针、技术政策和农机管理制度;研究拟定农机化发展的规划、措施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农机化发展方向和结构的调整;配合有关部门对农机化工程项目立项、考察、审批。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绿色食品办公室) 编制2名,职数1名
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拟定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的标准;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信息发布的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市场信息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十一)纪检组(监察室) 编制2名(含纪检组长),职数1名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人员编制
市农业委员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3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总农艺师1名,总畜牧兽医师1名,纪检组长1名。
下属单位
阳泉市农作物良种场
主要职责:繁殖各类补芽作物的杂交种子及各种作物品和种子的提纯复壮,引进外地的优良优质高产品种种子进行试验示范,为补芳品种的更新换代做准备工作;承担国家、省市和子公司各种芳作物品种的田间试验,为全市农业发展和粮食营产提供优质的种子和先进的栽培技术。
正科级建制,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
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实行企业化管理),核定编制35名人员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7名,工勤人员2名,生产工人23名。
阳泉市农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为全市农村提供技术、信息、咨询服务。
副县级建制,核定领导职数1正(副县级)1副(正科级)。
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实行企业化管理),核定编制6名。人员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工勤人员1名。
阳泉市扶贫开发贷款担保中心
主要职责:依法接受热心支持我市扶贫事业的组织、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的社会资金、物资捐赠及技术援助;开展各种扶贫济困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募集扶贫资金和物资;扶持我市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和科教、文化、环境、卫生等事业的发展;扶持贫困家庭和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其素质和能力提高;促进贫困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交流联系;按有关规定设立账户,独立核算,对基金的募集和使用进行管理;承担市扶贫基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为全市农村中小企业提供短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扶贫贴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农民提供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节水灌溉、科技攻关等相关项目贷款、融资以及其他担保服务。
阳泉市养蜂技术推广站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蜂业经济发展规划、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负责科学养蜂技术推广、技术培训与服务;推广蜜蜂授粉农艺措施;开展蜜蜂遗传育种与推广;监测、防治蜜蜂疫情。
阳泉市果树站
主要职责:负责制订全市果树、药材生产规划与品种区域布局;负责全市果业、药材生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技术培训、交流和咨询服务,组织实施示范基地建设。
阳泉市草原管理站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草原管理的法规、规章;负责全市饲料、牧草资源的普查、管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天然草山、草坡的改良,制定人工种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广先进的饲料生产技术,开发新的饲草饲料资源;负责全市饲料及添加剂的监测、检验。
阳泉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和肥料使用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培训工作;负责全市耕地地力监测和研究,定期作出评价,提出耕地保养措施,指导土壤改良工作;负责全市肥料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阳泉市种子管理站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农作物种子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农作物品种管理,编制农作物种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品种引进、示范、繁育、推广计划,发布信息;配合主管部门审核、核发农作物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监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国家、省市的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新品种展示等任务;承担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以及认证种子的质量检验,组织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培训农作物种子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领导信息
安海润 党组书记、市农委主任、市委农办主任
主持全委全面工作邓宝柱
党组副书记、市委农办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新农村建设、干部下乡、扶贫开发、农村环保、农村新型能源建设、工矿商贸企业帮扶新农村、农业展览会等工作,分管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名优产品开发中心。卢怀长
党组成员、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主任
主持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全面工作吕建平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协助主任分管纪检监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见行风评议等工作,分管监察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乔玉珍
党组成员、市农委副主任、市委农办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机关行政管理、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文明单位创建、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农广校任仔苏
党组成员、市农委总农艺师
协助主任分管种植业系统、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分管种植业科、农技推广站、土肥站、种子站、植保站、果树站、蔬菜技术服务中心郭真祥
党组成员、市农委副主任、市委农办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农村经营管理、机关后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城同创、爱国卫生等工作,分管农村政策与经营管理科、经管站、后勤中心
刘卫东
党组成员、市农委副主任、市委农办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畜牧业系统工作,分管畜牧业科、动物卫生监督所、繁改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草原站闫贵寿
党组成员、市农委副主任、市委农办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农业产业化工作,分管农业综合开发科、养蜂技术推广站、农村服务中心毛新辉
党组成员、市农委总畜牧兽医师
协助主任分管机关党建、创先争优、工青妇、计划生育、老干部等工作,抓好畜牧业技术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办、市场信息科、良种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