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共阳泉市委、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人民
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发〔2009〕29号),设立市
卫生局,正县级建制,为阳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卫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依法拟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定我市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制度和措施。
(三)承担食品安全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拟定全市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五)组织拟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六)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拟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制定免疫规划及工作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治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七)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八)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的防治监督。
(九)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院等)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拟定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服务和质量、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规范、标准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组织拟定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和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卫生机构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申报和实施;负责卫生事业经费的分配、使用及监督;对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卫生方面的国内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有关工作。
(十三)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编制4名,职数2名(纪检、监察职务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来信来访、卫生统计、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和行政后勤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并监督落实全市卫生事业有关政策和制度;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监督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牵头组织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承办局机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其他法律事务;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二)人事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拟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卫生方面的国内外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拟定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资源配置,负责全市卫生部门医疗器械装备的管理和计划、统筹工作;负责全市卫生部门物价管理与监督;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卫生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申报及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四)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工作,拟定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拟定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防治、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担地方病、艾滋病预防控制的相关工作;拟定妇幼卫生、社区卫生、健康教育的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
(五)医政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拟定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服务和质量、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规范并组织指导实施,拟定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服务和质量、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标准并组织指导实施;拟定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有关工作;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和保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城市医疗支援农村医疗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督制度;贯彻国家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国家疾病药物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六)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负责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承担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
(七)卫生监督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饮用水等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有关医疗卫生违法案件。
人员编制
市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
领导信息
张永忠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卫生局全面工作
武滨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食品安全工作,分管局基层卫生与疾控妇幼科、食品安全协调科
赵海贯
市卫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双评及机关日常工作、卫生规划、项目建设及信息化建设,分管局办公室、监察室、规划财务科、信息中心。
史梅生
市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党组工作、机关党总支工作、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基本药物工作,分管局医改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晋玮
市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卫生监督、日常人事、卫生应急工作,分管局卫生监督科、人事科、行政审批科及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
史计才
副县级调研员
协助局长分管医政、中医、科教、药政工作,分管局医政科。
地理位置
地址:南大街农业局斜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