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阳泉市正县级建制
阳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隶属于阳泉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正县级建制
概况
根据中共阳泉市委、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发〔2009〕29号),设立阳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阳泉市版权局),正县级建制,为阳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版权等方面工作的开展。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研究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三)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市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设施建设。
(四)制定全市文化产业动漫游戏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对工艺美术进行行业管理,推进对外文化产业合作与发展。
(五)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群众艺术馆、图书馆、展览馆、文化馆(站)、美术院和基层文化建设。
(七)管理全市文化市场,制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依法实施文化市场经营项目的行政许可;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审查、监管;负责对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博行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基金会进行登记前审查和日常管理、监督。
(八)管理全市艺术教育、文化科技研究工作,指导艺术教育体制改革;拟定全市艺术教育、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推动文化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九)负责全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
(十)制定全市广播电视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管理,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播;负责全市电影发行放映行业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新闻报刊、出版发行、印刷复制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出版物内容的监管;负责对全市互联网出版活动进行审核、监管。
(十二)负责全市新闻单位、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初审和市内报刊社、记者站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市“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制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督促、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安全等工作;协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相关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承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认定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查处非法广播电视制作传播、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重大新闻出版违法活动和文物违法案件。
(十五)指导、管理全市对外文化宣传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六)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编制2名,职数1名
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机关会务、文秘、档案、印鉴、保密、安全、督察、督办、财务、资产管理、信访、接待等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研究拟定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管理专项事业经费和汇编统计资料;负责规划、指导文化设施建设,管理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列项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对外文化宣传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人事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人才流动、教育培训、人事档案以及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推荐、奖惩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文化系统人才建设规划;承办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行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基金会进行登记前审查和日常管理、监督。
(三)文化艺术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拟定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群众文化工作和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管理全市群众艺术馆、图书馆、展览馆、文化馆(站)和美术事业;推进农村文化活动站(室)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协调、督查全市文物博物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文艺创作和艺术生产,协调、指导参加省指令性演出和全市性艺术比赛、非经营性演出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艺术教育制度改革。
(四)新闻出版科(版权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对全市新闻出版行业进行监管。指导全市新闻出版市场执法工作;负责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出版、发行、印刷、打字复印的市场准入审批和经营许可证照管理、年审;负责出版连续性内部资料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新闻单位、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初审和市内报刊社、记者站的监管;负责新闻出版单位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负责制定全市“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文化市场与产业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拟定全市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指导全市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对演出经营机构以及营业性演出活动、歌舞娱乐、电子游戏、网吧和美术品等非文物类艺术收藏品进行市场准入审批、管理和监督;负责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考核发证等工作;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管理工艺美术行业。
(六)广播影视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制定全市广播影视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广播影视市场执法工作;组织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负责审核、申报县级(含县级)以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企业广播电视站和电视剧制作单位的设立和撤销;负责审核、申报广播剧、电视剧制作和发行许可证;负责卫星电视接收许可证的审批、审核、发放、吊销等事宜;指导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七)纪检组(监察室、法规科) 编制2名(含纪检组长),职数1名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局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及其它法律事务;负责全局法制宣传、培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人员编制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0 00:12
目录
概述
概况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