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盐务局是经自治区盐务局、阿克苏地区行署批准于1999年2月正式挂牌成立的,是经地区行署授权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原由地区行署委托地区经贸委进行管理(属地区经贸委管理的二级局),现为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务局。
阿克苏地区盐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担阿克苏地区和农一师辖区的合格碘盐的供应工作,资产总额541.19万元,2010年1月,阿克苏地区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上划
中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局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一、宣传贯彻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
食盐专营办法》、《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管理条例》及其它盐业法规、规章,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