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党法,是汉武帝时的削藩措施。其具体内容是:“诸侯王有罪,傅、相不举奏,谓之
阿党。”
这是为了严惩结党营私。傅、相是诸侯国里地位最高的官员,虽然由朝廷任命,但是他们毕竟是诸侯王的属官,服务于诸侯王本来就是他们的职责所在。汉武帝推出“阿党法”,实际上迫使王国的傅、相变成了朝廷派出的耳目,他们为了自身的安全,也要时刻监视着诸侯王。诸侯王与傅、相的关系自然恶化了。甚至发展到了极端的程度:某位严明的大臣刚刚被任命为诸侯王国的相,还在赴任途中,身有劣迹的诸侯王已经先自杀了,免得落个满门皆罪的下场。这样,汉武帝没有动用军事手段,就瓦解了诸侯王的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