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
机构性质
阿坝州教育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牧区倾斜,促进
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
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加强民族教育工作,强化双语教育教学管理,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民族寄宿制教育,组织实施牧区异地藏汉双语初中教学工作。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一体化道路,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
职业技术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机制体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组织实施藏区“9+3”免费
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五、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六、完善以县为主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
七、加强对全州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教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州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并协调指导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全州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
三、负责州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监督全州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国(境)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执行。
四、负责全州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州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协调全州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职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藏区“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五、指导民族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工作。组织实施异地藏汉双语初中教学,统筹规划和指导民族寄宿制标准(规范)化建设和双语教学发展规划,指导民族寄宿制和双语教学的管理以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六、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州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和教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指导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图书馆建设、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负责州直属教育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及监管工作。
七、综合指导全州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八、指导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九、主管全州教师工作,
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并指导中小学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州
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和统战工作。
十、主管全州国家通用语言推广、文字规范、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本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工作。
十一、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阿坝州教育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政务协调、政务信息、绩效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承办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办教育年鉴和教育志编纂工作;负责学校稳定工作;负责协调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州教育系统基层党建、统战、民主管理和机关群团工作;开展全系统反腐倡廉教育;负责实施教育局党委对机关、直属校(园)党(总)支部党建目标的管理考核、党员发展及党费收缴、党员年报等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全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与依法治教工作;指导全州教育系统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综合管理全州民办教育;依法受理教师、学生申诉、学校各种法律纠纷和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指导检查全州教育系统信访工作;统筹管理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州级教育经费内部审计,州直属学校、单位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计全州教育经费;检查监测教育经费的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计划基建财务科
拟订全州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省、州改革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规划并指导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调整;制定普通高中的年度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中等职业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专款、教育投资和有关经费管理的政策和措施;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局属事业单位财务预、决算及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全州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管理工作,负责编报学校省、州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州
直属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规划和校舍房产管理工作;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指导生产劳动基地和生产实习基地建设。
四、基础教育科
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学前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州寄宿制标准(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拟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基础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指导、检查国家课程的实施、地方课程的建设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参与监督、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全州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指导全州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五、民族教育科
承担和指导、协调全州民族教育工作;统筹负责全州民族寄宿制标准(规范)化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双语教学、民族文字教材和双语师资培训以及民族团结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异地藏汉双语初中教学工作;综合协调省《行动计划》和州《实施方案》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承担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协调绵阳民族中学相关工作。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承担全州
中等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指导职业学校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藏区“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指导成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七、德育科
统筹管理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拟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和措施,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校园文化建设、师德建设和学校稳定工作;指导实施中小学德育队伍、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指导、协调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协调局关工委工作;归口管理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阶段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规划并指导有关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全州性中小学及学生的体育竞赛、艺术比赛组织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生健康体检与预防监测工作;指导学校实施国防教育和中学生军训、科普教育、环境教育工作。
八、师资培训科(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全州师范教育教学改革;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教师培训和师范学校、
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的发展布局及结构调整;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新师资培养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州语言文字研究,改革工作;组织推行《
汉语拼音方案》工作和指导普通话推广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规范语言文字工作以及信息用字管理工作,承担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学校安全管理科
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综合协调全州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稳定工作;拟定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督查、评估、考核及总结表彰工作;开展学校(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负责全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处理。
十、州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州普通高校、普通高中、中专、成人招生和高等自学考试政策的宣传、贯彻;负责组织考生报名、考试,审查并组建考生档案、送档及录取工作;负责藏区“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组织评阅高中阶段招生考试试卷;确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指导自学考试和成人高考的考前学习;负责组织英语水平和大学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工作;负责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负责招生、自学考试统计报表的布置、收集、汇总、上报;负责接待、受理、查证、核实、处理招生和自考工作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十一、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监督、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全州教育督导工作;完成州政府交办的其他督导工作。调查研究全州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教育体制、办学体制等综合改革;拟定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二、人事科
规划、指导全州教师队伍、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和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负责和指导州直属教育事业单位干部的考察、考核、奖惩等工作;指导全州教育系统教师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州直属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并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和专家(不含外籍专家)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参与有关学校领导班子的研究和考察工作;负责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州直属教育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阿坝州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4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州纪委、州监察局派驻纪检组长1名;州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1名;机关党委书记按州委规定配备;正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招办副主任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6名。
其他事项
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州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阿坝州教育局局长:东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