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柔比星 功用作用
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亦用于
乳腺癌、卵巢癌、肺癌、胃癌及
恶性淋巴瘤。用法用量静脉注射或滴注,成人
急性白血病每次按体重0.4mg/kg,1次/日,10日~15日/疗程。实体瘤及恶性淋巴瘤,每次按体重0.8mg~1.0mg/kg,2次/周;或每按体重0.4mg/kg,连用7日,休息7日再重复。妊娠、哺乳期妇女及心功能异常或有心功能异常史的病人禁用。年老体弱、儿童、心肺肾能异常者慎用。
静注或静滴:20mg溶于10ml等渗盐水或5%葡萄糖液中静注或
滴注。急性白血病:20mg/次(0.4mg/kg),1次/日,连用10~15日。
恶性淋巴瘤和实体癌:40~50mg/次(0.8~1.0mg/kg),2次/周,第1、2或第3、4日用;或20mg/次,1次/日,连用7日,每隔1周给药。
可有心脏毒性(如
心电图变化、
心动过速、心律失常及心力衰竭)、
白细胞减少、
血小板减少、贫血、出血、恶心、呕吐、厌食、口腔炎、腹泻、转氨酶升高、蛋白尿、皮疹、脱发、色素沉着、头痛、发热等。老年患者、肾功能不全者、水痘患者、
骨髓抑制患者慎用;
心功能不全、孕妇(致畸胎)及对本品过敏者忌用。勿将药物漏出血管外。
妊娠D类,对本品、
多柔比星、表柔比星过敏者及用过足量多柔比星或表柔比星者禁用。
周围血象中
白细胞或
血小板低、发热或伴明显感染、恶液质、失水、出血、电解质或酸碱平衡失调、胃肠道梗阻、明显黄疽或肝肾功能及心肺功能不全者均禁用本品。肝肾功能损害,用量应酌减。2岁以下幼儿和大于60岁的老年病人慎用,且用药剂量应相应减少。以往做过胸部放射治疗或用过大剂量
环磷酰胺者,本品的每次用量和总累积剂量均应相应减少。在用药期间和周围血象
白细胞减少时禁行牙科手术(包括拔牙),并要保证每日有足够的排尿量。用药期间及停用本品后3个月~6个月内禁行病毒疫苗接种。
1.大剂量给药时,应嘱患者多饮水并碱化尿液,以预防
高尿酸血症和尿酸盐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