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影业集团有限公司(前称“
文化中国传播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于中国内地运营包括电影及电视剧制作、发行及版权、以及
杂志广告及发行在内的文化事业相关业务。
阿里巴巴集团于2014年6月完成对阿里影业的收购,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发布公告
继2014年3月份阿里巴巴认购“文化中国”约60%股份的消息传出,“文化中国”于2014年05月23日正式发布公告,建议将公司更名为“阿里巴巴影业集团有限公司”,并将于2014年6月16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在增发新股、阿里认购、更改公司名称以及委任董事等方面,由独立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待表决的内容
公告显示,“文化中国”此次计划增发200亿新股,总股本将达300亿股。2014年3月,阿里与“文化中国”签订认购协议,拟以62.44亿港元认购“文化中国”约124.88亿新股。若认购协议顺利通过并落实,阿里的持股比例将达59.83%,“文化中国”两位执行董事——董平和赵超的联合持股比例将从26.80%降至10.77%,不过因为此二人被视为阿里的“一致行动人士”,所以相当于阿里在“文化中国”的投票权有望达到70.6%,成为“文化中国”的控股股东。
在公司名称方面,股东大会建议公司英文名从“ChinaVision Media Group Limited”更改为“Alibaba Pictures Group Limited”,并采纳中文名称 “阿里巴巴影业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二名称,取代现有中文名,公司仍为香港注册。
除了更名事宜,根据认购协议,“文化中国”6名董事中的4人(即,非执行董事江木贤,独立非执行董事陈静、金惠志、李泽雄)须于认购完成后辞任,阿里巴巴集团首席风险官邵晓锋、阿里巴巴集团资深副总裁张蔚将出任执行董事,阿里数字娱乐业务负责人刘春宁将出任非执行董事,曾与马云就“壹基金”公益慈善有过多次交流的影星李连杰将出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3年9月19日,阿里大文娱集团旗下阿里巴巴影业集团有限公司宣布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购买协议,阿里影业将附条件收购经营“大麦”品牌的Pony Media Holdings Inc.(“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
运营状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文化中国”全年营业额为7.5亿港元,同比减少5.3%,主要由于电视广告收入及其他收入的减少,不过全年净利润约为2.1亿港元,同比增长18%。去年一年的营收中,电视剧制作及发行贡献70%,其中《英雄无敌》、《
左手亲情右手爱》、《美丽诱惑》等多部电视剧的销售是主要收入来源;电影制作及发行占全年分类收入的30%,《西游·降魔篇》的投资回报颇高。
另据公告显示,“文化中国”已经与周星驰、陈可辛、柴智屏签订相关电影创作开发合作协议,获得电影优先投资权;2013年7月,“文化中国”还收购了台湾私营公司“华文创股份有限公司”37.3%的股份,该公司主要在台湾从事制作及分销电影、电视节目版权。
合作形式
阿里认购“文化中国”,看点在于双方在文娱产品投资、生产、发行、消费整个流程上的探索型合作。根据公告,阿里与“文化中国”已成立策略委员会,将在以下几方面展开合作:
(1)以C2B的模式,更注重打造切合现代观众需求的电影及电视剧。“文化中国”将凭借阿里在大数据分析、云计算及电子商务平台方面的专才和经验,加强分析电影及电视剧观众趋势的能力,从而做好准备,与最受欢迎的相关电影导演及演员合作,打造切合个别观众群及地区需求的优质内容。
“文化中国”将拿出阿里62.44亿港元投资中的40%~50%,用于拓展自身现有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的制作和发行。未来两年内,“文化中国”初步计划,每年投资或制作8~10部电影(约30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部)、3~5部中篇至长篇电视剧(约500万元~1亿元人民币/部),并投资3~5部网络剧;
(2)借助阿里的线上平台及庞大线上用户群,营销并发行“文化中国”的媒体内容产品;
(3)针对支持“文化中国”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媒体内容的观众,建立起推广及销售不同文娱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