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营业务收入是商业企业在经营主营业务以外所经营的各种不独立核算的兼营业务的收入。如商业企业兼营加工、运输、租赁、回收、代理等业务的收入。在商业会计中,对附营业务的收入一般设“附营业务收入”总分类帐户,进行日常核算,月末转入“利润”帐户,计算盈亏。并将附营业务收入减除
附营业务成本的差额,以“附营业务净收入”的项目,列入“经营情况表”中。
对附营业务,财会部门应根据前列服务项目,在“附营业务收入”帐户内分设有关专户进行核算。由于附营业务项目的不同,所以附营业务的核算方法也随之而异。对小卖部商品销售,基本上实行对零售企业的“售价核算”办法。夜旅店宿费收入和蒸馏水收入,一般只核算收入不核算成本。但为了考核指标,有的则在企业内部对费用开支实行分项管理或是简易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