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上运输保险是指“
货物运输保险”的一种。以火车、汽车为主要运输工具的货物,在陆上运输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受损失时,保险人负赔偿责任的保险。按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规定,陆上运输保险自发运地仓库起至收货方仓库、接货止,由于车辆碰撞、倾覆或脱轨所引起的损失,隧道树塌、崖崩或洪水所引起的损失,以及由于火灾、雷电、爆炸、
台风、地震和冰雹所引起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有效期限自货到目的站后满60天为止。对于直接由于战争或军事行动所引起的损失,以及货物本身的缺点或本质变化所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①陆运险。其责任范围是: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暴风、雷电、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覆或出轨,如有驳运过程,保险日期为货物到达最后卸载的车站后60天为限,则包括驳运工具搁浅、触礁、沉没、碰撞;或由于运输工具遭遇隧道坍塌、崖崩或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直至该项货物送交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时为止。
②陆运综合险。包括正常陆运和有关水上驳运在内,其责任范围是:除包括陆运险的责任外,还包括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短少、短量、偷窃、渗漏、碰损、破碎、钩损、雨淋、生锈、受潮、受热、发霉、串味、沾污等全部或部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