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豪
河南省民盟常委、政协委员
陆家豪 ,男,1931年10月生,浙江吴兴人。副教授。民盟盟员。毕业于北京俄语学院师范翻译系。现任职于河南郑州大学外语教学部。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南省民盟常委、河南省政协委员。
简介
主要贡献:从事英语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曾发表《英语教学中怎样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记忆能力》、《Hello的用法及出典》、《英美人的姓名》、《在公共英语教学中应该贯彻利用和限制本族语的原则》、《浅谈and的含义与用法》、《谈谈英语特殊的附加疑问句》、《ALL的用法》、《谈OK》等论文30多篇。
事迹
1992年,“郑百文”增资扩股,刚刚退休的陆家豪拿出自己的那点积蓄,买了10000股“郑百文”的股票,成了一个微不足道的“郑百文”的上万个的小股东中的一个。
1994年河南省两会期间,身为省政协委员和民盟河南省常委的陆家豪,即席发表了些关于股份制改造的意见,深受在座的“郑百文”董事长李福乾的赞赏。
1995年1月,陆家豪忽然接到了“郑百文”的聘书,不管陆家豪同意与否,陆家豪都成为了郑百文的“社会董事”。那时,中国还没有“独立董事”一词,更不知“独立董事”为何物。所以,严格地说,陆家豪并非“独立董事”,而是不伦不类的“社会董事”。
2002年8月1日,郑州市检察院以“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己将“郑百文”公司原董事长李福乾、总经理卢一德、财务处主任都群福提起公诉。
其中,中国证监会对陆家豪作出除公开遣责外,并处10万元的罚金。
于是,陆家豪成为中国股市历史上第一个受到处罚的独立董事。对此处罚,陆家豪表示不服,于是,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陆家豪同时还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状告中国证监会的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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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10万元的“花瓶独董”
对于入选“2002中国八大负面财经人物”,陆家豪教授可能会大呼“冤枉”,就像他被中国证监会罚款10万元时一样。陆教授的确获得不少人同情,但“花瓶董事事件”在治理上市公司过程中的影响及引起的连串反应,使陆教授不能不上榜。
陆家豪本是郑州大学外语系教授,1995年1月被上市公司郑百文(600698)聘为“社会董事”(那时尚无“独立董事”之名),他表示是想“为社会做贡献”。其实,按照规定,陆家豪并不符合担任独董条件,因为他持有郑百文股票,到2001年董事会换届之前共持有2.2447万股。
郑百文造假出事后,所有高管包括独董都被处罚,陆家豪被处以10万元行政罚款。陆家豪不服,认为自己在郑百文担任了5年的董事,没拿过公司一分钱,而且当独董事根本无权参与公司决策,被处罚实在冤枉。为此,陆家豪一纸诉状将证监会告上法庭。
中国证监会认为,陆家豪作为董事,既然在郑百文的所有材料、年度报告上签字认同,就不能以各种理由要求减免处罚。2002年11月,法院终审裁决陆家豪败诉。陆家豪接受的是游戏规则的处罚。
陆家豪的败诉给独立董事们敲响了警钟,直接导致今年许多独董纷纷请辞。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3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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