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师
清代官员
[清](公元一六六七年至一七二二年)字麟度,浙江归安人。生于清圣祖康熙六年,卒于康熙六十一年,年五十六岁。康熙四十年(公元一七o一年)进士。
人物简介
陆师(公元一六六七年至一七二二年)字麟度,浙江归安人。生于清圣祖康熙六年,卒于康熙六十一年,年五十六岁。康熙四十年(公元一七o一年)进士。历知河南新安、江苏仪徵县,所至多善政,尤善决狱,有神明之称。官至兖、沂、曹道,以疾卒。师性孝友,好读书,与方苞、储在文、何焯、张伯行友善。著有巢云书屋、采碧山堂、玉屏山樵诸集,《清史列传》传于世。
康熙五十六年,陆师任仪真(仪征)知县,修县志二十二卷,义例悉当,皆手自批纂。是为陆志。
《清史稿》记载
陆师,字麟度,浙江归安人。少负文名。康熙四十年进士,授河南新安知县。修学校,集诸生治经,童子能应试者免其徭,民兴於学。响马贼季国玉为患久,捕诛之。巡盐使者下县,取盐犯四十人。师曰:“律以人盐并获始为犯,今勘犯止二人,何滥为?”父忧归,在途,有六七骑挟弓矢,驱牛车,载妇女三十馀人,言归德饥民,某将军买以归者也。师叱止之,令官还妇女於其家,白将军收其骑卒。或谓已去官胡忤将军,师曰:“知县一日未出境,忍以饥民妇女媚将军耶?”
服阕,补江苏仪徵。有盗引良民为党,师亲驰往捕,见坏器满地,言有暴客食此不偿值,因而斗毁。诘其人,状与盗肖,事得白。春徵,劝富户先输,秋则减其耗,令自封投柜。故事,驿夫临时取给铺户,仓猝滋扰。一切禁革,但令户日赋一钱归驿,商贾以安。扬州五县饥,大吏令县各以五千金籴谷备赈,具舟车往,则虚而归。师察知府意欲县官借补所亏也,力争,於是五县皆得谷以赈。
却盐商例餽,固请,乃籍其入以修学宫,具祭器乐舞,浚泮池,植桃李其上。修宋文天祥祠,又以其馀建仓廒,洁治囹圄。质库书票,故有月无日,勿论久近,皆取一月息。师辞其岁餽,令视他县月让五日。旧有猪税,下令蠲除之。
课最,行取擢吏部主事,升员外郎。掌选,有要人求官,力持不可。督山东矿务,条上开采无益,罢其役。还,擢御史,巡河、谳狱皆称职。康熙六十一年,河督陈鹏年疏请以师为山东兖沂曹道,未到官,卒。祀名宦祠。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2-16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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