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孚
清代官员、进士
陈中孚(1766年-1826年),清代官员。字心畲,号允臣。武昌(今湖北鄂城葛店)人。嘉庆六年(1801年)进士。任翰林院散馆编修;嘉庆十三年升任山西道监察御史转掌山东道、主张稽查库藏、严核保荐及科场防弊三事。后任给事中,擢河东道兼山西河南盐运使。姚暹渠淤塞,河水倒灌盐地,他筹措疏凿,商民得利。任宁绍台道时,大修治境内水利。甬东(今浙江舟山岛)原通海船,后商人来者渐少。他着意招铼,商贾复聚,贸易大兴。道光元年(1821年),调任台湾道,后提升为四川按察使,又调任广东。沿海有匪徒勒索商民,他严加取缔。道光五年(1825年),任漕运总督,当时议论开辟海运,他认为海运可以试行,但治河终须为主。六年,调任山东代巡抚,不久卒。
生平
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入县学,第三年中举。嘉庆四年(1799年)取进士,入庶常馆,三年学习期调,投翰林院编修,历充功臣馆提调、实录馆校助、文洲阁校理、武英殿协修、国使馆总纂。
嘉庆十三年(1808年),陈中孚受任山西监察御史,曾巡直格丰仓、新北仓,并星请派管库郎中、员外等亲自值宿,以防库吏、守卒相互申通,包班顶替,甚至监守自盗。随后,他又上疏进言,靠捐纳得官受爵的,多是不学无术之徒,行为常常违碍朝政,应严禁滥行保荐,对举荐失察者,应加倍惩处。次年八月,转任山东道监察史,兼督催所御史。任内,曾充翻译考试外监式和两任武科会试内监试。鉴于当时科考流弊,他提出hi条防弊措施,均被嘉庆帝采纳。第三年迁任兵部掌印给事中,曾充正考官,赴云南主持乡试。
嘉庆十八年(1813年),陈中孚出任山西河东道员,兼晋陕豫盐运使。时姚暹渠淤寒,河水倒灌,盐田淹没,他集资募工,淘梗清淤,使商民得利。第三年因父丧回籍,第五年守丧期满,赴任浙江宁绍台道员。他大搞兴修水利,使农田免受早涝侵扰。雨东(今浙江舟山岛)原通海船,后因航道堵塞,商船往来日稀,他迅速征夫修港,并着意辟市招商,很快,使中我商贸复聚,贸易大兴。道光元年(1821年)四月,他调任福建台湾道员,六月提升四川按察使,十月调赴广东,历任按察使、布政使。时沿海匪徒猖獗,时常勒索商民,他取缔匪徒组织,并以武力驱匪出境,使商民得以安宁。次年六月调任河南布政使,不及半年,升广巡抚。第三年,因对犯人量刑过重,被刑部秋审时觉察,降职留用,先后暂代过浙江道御史、宁波府知府、浙江布政按察使、广东布政使,并任过广东乡试文科监临、武科主考。
道光五年(1825年)八月,陈中孚漕运总督。时议开辟海运,他认为从海上运粮可以试行,但要搞好漕运,还必须以治河为主。他奏请拓宽清口,疏浚河道,利用御黄坝,春来蓄水,秋至开闸,既利于冲涮淤泥,也方便漕粮运输。于是,他受命协同两江总督琦善,趁水落归漕之期,组织民夫疏挖运道。次年七月,调署山东巡抚,十一月病逝于任。
陈中孚生前著有《传薪集》、《补勤诗草)、《宏运免愚编》、(浙东教养录)、《课士诗文合编》、《种竹山房集》等。
贡献
陈中孚为官清正廉明,勤于政务。
他根除户工两部库藏管理措施,杜绝了包班顶替、串通舞弊事件的发生;
他主张捐纳官员,要有真才实学,不能让不学无术之徒钻营为官;
他为科场防止舞弊提出四项建议,有利于科举选士,得到皇帝的奏准并实施。
陈中孚在担任漕运总督时,考虑到各省的粮食北运京城,大部分靠运河内运,由于河道淤塞,运输十分困难。陈中孚就会同两江总督琦善、江西河臣严火良等,实地勘察,奏明皇上,组织百姓,疏浚河道,治理沿途大湖,以利蓄水,不仅有利于漕运,而且也有利于百姓。
评价
陈中孚死后,道光皇帝下旨评价说:“署理山东巡抚,漕运总督陈中孚,嘉庆6年间,由翰林科道外用道员,经朕擢授巡抚、漕督,并命署理山东巡抚,办事实心。克勤厥职,伊年力尚强,方资倚界,兹因病溘逝……”
参考资料
陈太武湾与陈中孚. 鄂州市档案史志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0-10-10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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