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分新,男,汉族,旬阳县人, 1962年2月出生,198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专文化,
陕西省劳动模范,中共十六大、十一届全国人大、省十次、市一次党代会代表,市一届人大代表。
1974年2月至1976年2月在
旬阳县棕溪中学读书;1976年2月至1980年11月在旬阳县棕溪镇务农;1980年11月至1984年1月在新疆武警总队哈萨克自治州支队第三中队服役;1984年1月至1991年10月在旬阳县棕溪镇王院村任团支部书记、民兵连长;1991年10月至1992年10月任旬阳县棕溪镇王院村委会主任;1992年10月以后任旬阳县棕溪镇王院村党支部书记。
陈分新1992年任职以来,经过10年的艰辛努力,带领群众摆脱贫穷落后,走向文明富裕,使王院村在全镇率先实现了“八个第一”。一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居全镇第一,达到人均2300元;二是年财政贡献居全镇第一,2001年达到36万余元;三是产业结构调整的比例、规模和效益居全镇第一,以烟草为主体的主导产业面积占总耕地的70%;四是基础设施建设居全镇第一,实现了100%的组通公路,通动力电,100%的农户通自来水,80%的农户拥有电视机等家用电器和农用机械;五是校舍条件居全镇第一;六是村两委班子“三力”和工作作风居全镇第一;七是党群干群关系的亲密、信任程度居全镇一流;八是社会稳定,群众致富、文明程度居全镇一流。
陈分新不光操劳村上的大事,对村民个人的困难,无时不挂在心上。1999年夏收时节,该村村民邱德平在河南打工遭遇车祸,造成下肢瘫痪,陈分新得知此事,随即放下镰刀,直奔河南,通过与肇事方据理力争,为邱德平赢得了7万元的医药费和赔偿金。待他返回,地里的小麦已开始发芽霉变。2000年夏天阴雨连绵不断,他挂念群众安危,串组入户,查灾情,送温暖。当他在一组发现村民赵季明的四间瓦房处在危险中,立即组织群众转移财物,清除淤泥,才保住了两间瓦房,把灾情降到了最低程度。王院村是一个烟草大村,每年卖烟时耽误功夫较多,为给群众减轻卖烟难的负担,陈分新每年在烟叶收购时节,统一组织车辆运输,通常昼夜守候在烟站,把百姓辛苦大半年的丰收变为现实,解决了农户卖烟难的问题。
陈分新经手的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款达156万元之多,可他从不挪用一分钱,从不染指钢筋、水泥等材料,建校工程人几次要给他家修一个水池,都被他婉言谢绝。旬阳县委书记王安利同志在慰问陈分新时说:“你经手的建设项目资金,如此之多,自己竞连一个小水池也没修,真是难能可贵。”县委书记的感慨既代表了各级组织对陈分新精神品质的肯定,也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他送给陈分新4袋水泥和6个水龙头,这既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陈分新的关怀,也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