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婉莹
汕头大学教授、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
陈婉莹,女,汕头大学教授、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兼任港大教授、美国南加州大学新闻学院客座教授,美国国际电视权威大奖PEABODY评委, 香港大学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总监。
个人简介
一位驰骋于中英文媒体、香港、台湾及美国新闻界的资深新闻工作者及教育家,曾在美国从事新闻工作23年。除以中英文写作外,她也是多媒体的能手,从事电新闻纪录片及新媒体制作。2000年2月,陈教授受聘为香港大学新闻学教授,创办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及硕士课程,并出任香港大学新闻学院院长。5年间毕业生遍布中外媒体。回港就任前,她曾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新闻研究院客座教授,哈佛大学访问学者,纽约市自由论坛传媒研究中心学者及哥大东亚研究所访问学者。
2003年2月出任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创院院长,美国南加州大学新闻学院客座教授。2004年获邀出任美国国际电视权威大奖PEABODY评委。并为香港大学社会科学院院务委员、香港岭南大学文化研究(荣誉)学位课程顾问委员会主席、夏威夷东西研究中心的传媒项目顾问。
记者生涯
1990至1997年间,陈教授在行销70多万份的美国第一大地方报纸《纽约每日新闻》(New York Daily News)任资深记者,曾冒着生命危险完成国际性华人偷渡问题系列报导,赢得了多项全美新闻大奖。此前,陈教授在美国华文报纸工作,历任多家大报总编辑、采访主任、专栏作家及记者,督导及撰写有关中美关系、美国时政及移民政策的报导及评论。1995年,获选为哈佛大学尼曼基金访问学者。她曾任美国NBC电视网络新闻部编导,日本放送协会NHK电视 台顾问,其独立制作有关华人移民在美苦况的纪录片多次入选国际电影节。
1996年间,陈教授和《亚洲周刊》的台湾特派员合作,报导国民党高官卷入美国政冶献金丑闻而被起诉刑事诽谤罪,得到全球新闻界声援,结果获判无罪。陈教授抗辩该案捍卫新闻自由,获1997年国际新闻自由奖。 该案的判例被称为亚洲新闻史的里程碑。
经历和成就
陈婉莹是一个个子不高,外表看上去平平常常的女人,她如果走在大街上,你可能几乎不会注意到她,然而就在她弱小的身躯里,却蕴育了惊人的胆色。二十多年以来,她凭着一腔正义感和娴熟的笔上功夫, 揭露社会的阴暗面,即使受到黑帮和权贵的威胁、追杀,也毫无惧色。
陈婉莹是一位驰聘于中英文媒体、香港、台湾及美国新闻界的资深新闻及教育工作者。除以中英文写作外,她也是多媒体的能手,从事电新闻纪录片及新媒体创作。 在美国从事新闻工作25年。这位资深的新闻工作者目前暂时离开了新闻的前沿。2003年,她受聘担任汕头大学长江新闻学院院长。目前,任香港大学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总监。
投身新闻工作二十五的陈教授热衷于新闻教育及研究,在1998年7月出任香港大学新闻及传媒课程高级策划顾问,创设港大的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及新闻硕士课 程。2000年2月,陈教授受聘为港大新闻学教授,业出任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 的总监。回港就任上职前,她曾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新闻研究院客座教授、纽约市 自由伦坛传媒研究中心学者及哥大东亚研究所访问学者。 1996年―1998年在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做客座教授,教的是他们最核心的课程,就是新闻写作与采访,一直跟他们保持着联系。现在在香港大学创办新闻传媒研究中心,也在汕头大学担任长江新闻学院的院长,教学模式也是以哥大为蓝本的,非常注意对学生基本工夫的提炼,就新闻写作与采访,对新闻道德的重视,还有对作为新闻学的公共性的重视。
陈教授在港大的其他学术职务包括:社会科学院院务委员、资讯科技教学委会委员 、港大电子商务研究所客座研穹员。她也是岭南大学文化研究(荣誉)文学士学位 课程顾问、夏威夷东西研究中心的传媒项目顾问及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顾问 。
1990至1997年间,陈教授在行销70多万份的美国第一大地方报纸《纽约每日新闻》(New York Daily News)任资深记者。曾冒着生命危险完成国际性华人偷渡问题系列报导,赢得了多项全美新闻大奖。此前,陈教授在美国华文报纸工作,历任多家大报总编辑、采访主任、专栏作家及记者,督导及撰写有关中美关系、美国时政及移民政策的报导及评论。1995年,获选为哈佛大学尼曼基金访问学者。她曾任美国NBC电视网络新闻部编导,日本放送协会NHK电视台顾问,其独立制作有关华人移民在美苦况的纪录片多次入选国际电影节。
此前,陈教授在美国华人报纸工作了十三年,历任多家大报总编辑、采访主任、专 栏作家及记者,负责督导及撰写有关中美关系、台美关系、八十年代台湾党在美活动、美国移民政策的报导及评论。
1996年间,陈教授和《亚洲周刊》的台湾特派员合作,在《亚洲周刊》报导一 名国民党高官卷入美国政冶献金丑闻而被该政要以刑事诽谤罪起诉,得到全球新闻界声援,结果获判无罪。陈教授抗辩该案捍卫新闻自由,获总部设于纽约的保护记者委员会颁发一九九七年国际新闻自由奖。该案的判例被称为台湾新闻史的里程碑 。
陈婉莹生于香港,长于香港,持有香港大学社会学学士学位,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硕士学位。一九九五年获选专为嘉奖杰出新闻工作者而设的倪曼学者(Nieman Fellows)到美国哈佛大学进修一年。
人物事迹
做新闻,不做传播
中学是在一所天主教学校里度过的。陈婉莹很不开心,她觉得学校剥夺了他们正常使用中文的机会,于是跟一些志同道合的同学自己办了一份《华菁报》,她任总编辑。进了香港大学,延续着办报的激情,大量时间花在学生报纸上。
大学时期的陈婉莹是一名激进的学生,她以各种方式介入社会运动,如支持工人罢工,参与校政,支援学生罢课,甚至上街头抗议。大学毕业后,竟然没有一家机构敢聘请她,最后只得远赴美国求学。然而大学时期深深埋下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最终让她走上了新闻这条路。
陈婉莹不愿太多谈及过往细节,回首自己走过的二十多年记者生涯,倒是多次重复,新闻是一个让人尊重的行当,能为社会做点事情;虽然吃苦,但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新闻是最美好的,也可以是最丑恶的,它可以以集权的形式来迫害人的自由,也可以用来解放人性。”
1998年7月,陈婉莹离开新闻前沿,出任香港大学新闻及传媒课程高级策划顾问,创办港大的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并设置新闻硕士课程。2000年2月,陈受聘为港大新闻学教授,并出任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总监。回母校港大任职前,她曾先后就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新闻研究学院客座研究教授、纽约市自由论坛传媒研究中心学者、哥大东亚研究所访问学者。
由记者而教育管理者,陈婉莹对其在内地任职的汕大新闻教育有清晰的定位,“我要做什么?我要5年之后,我的学生进《亚洲周刊》、进各大顶尖传媒,我创办的学校,培养的是国际化的新闻人。目的很简单,我不会做传播,因为其他学校都做了30年了,我知道记者要的是什么,我一路走过来,我知道什么是编辑最需要的。”
相较从前的记者经历,她更愿意谈眼下的新闻教育:新闻学和传播学属于不同的领域。美国西北大学便是这方面的典范,该校分别设立了新闻学院和传播学院。传播学院的研究生教育方向主要包括听力、广播电视电影、表演、戏剧、传播研究等;新闻学院则更侧重于采写、编辑、广播等实际能力的培养。“美国的其他大学虽未分设传播学院和新闻学院,但也把传播学和新闻学分而教之。”
由是推及美国传媒业,他们的记者有学习、进修的机会,有长期、短期的培训,香港的老板不能既要求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这些都是靠一点点积累起来的。
能看出她的急。
这位自称除了工作就没有什么爱好的女人,很希望“能快点上正轨”,“做起事来比较顺利”,做钟爱的事情,对社会、人类有贡献的事情,不要浪费时间,要活得精彩,“做人就要不断地挑战自己,给自己满足感”。
记者?仿佛是年代久远的事情了,她更愿意把自己定位为一个“教育管理者”——用做好新闻的精神来办学校,当年怎么开掘新闻,现在怎么培养后辈,“不会轻易妥协,不会放弃”。
依旧朗朗侠骨。
经典新闻回顾
调查“金色冒险号”
13年前,她服务于行销七十多万份的美国第一大地方报纸《纽约每日新闻》时,调查出一个大新闻,即轰动美中的“金色冒险号事件”。媒体这样描述当时的盛况:平日的纽约皇后区罗克维尔海滩,在清晨时分一片平静。但在1993年6月6日,海上传来嘈杂的惊叫声,居民从未见过这么多的(二三百人)非法华裔移民突然从大西洋中“冒出来”:有的自行游往海滩;有的在海浪中挣扎;10人当场淹死水中……
陈婉莹是第一个到达现场的记者。接着她被派往中国福建,前后3次进行深入调查。她了解到1990年前后,偷渡美国至少要花3万美金。可到了美国后,生活却非一般的苦。为了还债,大多数人每天工作15个小时以上。更坏的情形是,蛇头逼债紧,女的被迫去卖淫,男的加入帮会,下场都很悲惨。
与另一名同事联合调查了3个月,陈的报道牵出了揪出了“蛇头”郑翠萍,并详尽披露了华人黑帮的恶行。这篇报道为陈婉莹赢得了业内颇具盛名的渡克新闻奖。因为报道针对唐人街最大的蛇头,几乎为她惹来杀身之祸———黑帮开会,5万美金要拿陈婉莹人头。报馆给陈婉莹配了保镖,全天24小时保护,8天后才撤除。
“大不了以后不去台湾”
1996年,一篇刊登于《亚洲周刊》的调查报道《台湾卷入美大选政治献金疑案》,把陈婉莹拖入一起备受国际舆论关注的诉讼案。这篇报道称,该刊掌握了台湾国民党涉嫌向美国总统克林顿提供政治献金的线索。
挖掘政治人物背后见不得光的内幕,调查的艰难可以想见。经过不断地调查,陈婉莹终于让扑朔迷离的台美政治献金丑闻渐露真相。报道不啻一枚重磅炸弹,立即在全球引起轰动,台湾当局陷入十分难堪的境地。为摆脱困境,当事者向法院提出诉讼,称《亚洲周刊》报道不实,控告陈婉莹等4人诽谤。
国际舆论界对此给予了谴责。“保护新闻从业人员委员会”致函李登辉,称此讼案的目的在于压制对政府行为的批评性报道。陈婉莹当时仍是《纽约每日新闻》记者,身在纽约孤立无援。在网上,她贴出了《台湾威胁要把记者送进牢狱》的公开信。指出台湾法律没有陪审员制度,只由法官“自由心证”。短短几天,陈婉莹便收到来自世界各地网友的声援。1997年4月15日,台北地方法院第三次庭审,陈婉莹自纽约赴台出庭应诉,表示“我将一直斗到底”。一周后判决下达,陈婉莹胜诉。问及她当时的心境,“大不了以后不去台湾。”陈婉莹说。
大学时期的陈婉莹是一名激进的学生,她以各种方式介入社会运动。那个时期深深埋下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最终让她走上了新闻这条路。回首自己走过的二十多年记者生涯,她说,新闻是一个让人尊重的行当,能为社会做点事情。“新闻是最美好的,也可以是最丑恶的,它可以以集权的形式来迫害人的自由,也可以用来解放人性。”
获奖概况
1996年间,陈教授和《亚洲周刊》的台湾特派员合作,报导国民党高官卷入美国政冶献金丑闻而被起诉刑事诽谤罪,得到全球新闻界声援,结果获判无罪。陈教授抗辩该案捍卫新闻自由,获1997年国际新闻自由奖。 该案的判例被称为亚洲新闻史的里程碑。
研究方向:国际新闻和跨媒体传播。
*人民网传媒频道-陈婉莹专栏
*人民网传媒互动专家在线:陈婉莹:新型传媒院校与21世纪新闻教育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2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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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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