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宏光,
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室主任。
1985年毕业于
安徽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获行政法学(
中南政法学院宪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
苏州大学法学院,获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自1988年在安徽大学任教至今。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
安徽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安徽省法学会立法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合肥市依法行政研究会副会长等。
聘任
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合肥市、六安市、淮北市、阜阳市、淮南市等人民政府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