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宪清,男,辽宁人,海南三亚海韵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北师大MBA;
长江商学院EMBA:海南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三亚企业家协会会长;海南省政协委员;三亚市人大代表。
人物经历
1998年,在辽宁朝阳创办三星房地产开发公司,5年拼搏,完成了企业的资金、技术和市场积累。
2002年,进驻三亚,成立海韵实业有限公司,10年奋斗,完成了企业多元化、集团化发展的战略布局。
2010年,海韵集团与三亚市政府签订了半岭温泉万亩一级土地开发协议,与海棠湾签订合作协议,正式进军国家海湾——海棠湾的开发建设,先后取得2个开发项目。
2011年,海韵集团董事会正式提出上市战略,并借助多种融资渠道,逐步进入资本市场的运作,成立海韵公源(北京)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海韵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成立。
曾担任海南省第五届人大代表、三亚市第六届人大代表。
主要成就
陈宪清先生在海南三亚10年,先后荣获海南省和三亚市杰出青年企业家;海南省和三亚市优秀企业家;全国优秀私营企业家;海南解放60周年十大优秀企业家;希望工程20年杰出公益人物等50多项荣誉。
人物荣誉
2006年4月,被评为“三亚杰出青年企业家”
2006年8月获得海南省“优秀私营企业家”称号
2008年汶川大地震,地震发生后半个月内三度追加捐款,总金额将近250万元
2012年正式获得国家民政部门批准成立地方性、非公募的“三亚宪清养老基金会”
人物事件
采取强制措施
2014年7月24日,三亚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检察机关对市六届人大代表陈宪清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予以确认;接受陈宪清辞去三亚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同年8月5日,陈宪清被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第二年,有媒体报道陈宪清投身慈善事业、关心儿童成长;2017年,又有媒体报道陈宪清回到家乡辽宁北票市捐款200万元的消息。
违法被查
2020年8月被海南省公安厅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1年2月因涉嫌诈骗罪被海南省公安厅刑事拘留。
2022年7月21日,海南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公开追查追缴陈宪清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涉案房产、商铺、车辆、股权的通告》,《通告》称,海南省公安机关正在办理陈宪清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目前正在法院审理阶段。为进一步深挖彻查陈宪清等人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缴相关涉案财产,现对该案公安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房产、商铺、车辆、股权进行公告。
公诉机关认为,陈宪清在三亚、陵水等地开发、运营酒店、房地产项目过程中,纠集他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应认定为恶势力,应以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等多哥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另指控,陈宪清曾向三亚市原副市长李柏青、三亚市市长王勇、辽宁省副省长刘国强、海南省高院民二庭原副庭长王庆伟共行贿超2800万元。
二审宣判
2024年10月28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宪清犯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二审宣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三亚海韵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宪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特别巨大,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陈宪清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