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年冰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术团队负责人
陈年冰,女,博士,教授,民商法学硕士生导师。汉族,籍贯广东,本科、硕士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博士毕业于山东大学,师从梁慧星教授。
人物经历
2005年由西北政法学院调入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工作。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术团队负责人。
学术兼职
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主讲课程
本科生:民法学物权法、侵权行为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
研究生:民法学基础与前沿、民法总论专题研究、债权法专题研究。
出版图书
研究方向
民法学。
主要贡献
代表性论文
1.《简论民法解释学》,《中国法学》1998年第5期。
2.《规则、原则、程序——民法基本原则的立法要义》,《法学》1997年第9期。
3.《法的普遍性、确定性、合理性辨析》(合作,第二作者),《法学研究》1997年第5期。
4.《试论合同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法律科学》,2003年第6期。
5.《取得时效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当代法学》2004年第4期。
6.《合伙企业财产的法律性质》,《宁夏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
7.《诚实信用原则在规范市场交易中的功能》,《广东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
8.《大学的“法治”》(合作,第一作者),《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9. 《隐私权与公共利益的冲突及其调整》,《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4期。
10.《现象与意义:法律哲学的若干理论与方法问题》(合作,第二作者),《学习与探索》1995年第2期。
11.《物质性人格权精神损害赔偿中的几个问题》,《法学》2005年第6期。
出版论著
10.《合同法释论》,副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
11.《合同法与合同争议的解决》,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12.《合同法》,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
获奖记录
《现象与意义:法律哲学的若干理论与方法问题》(合作,第二作者),《学习与探索》获陕西法学会1995年优秀论文二等奖;陕西省教育委员会1997年优秀论文三等奖。
《物质性人格权精神损害赔偿中的几个问题》获广东省2004~200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规则、原则、程序——民法基本原则的立法要义》获陕西省法学会1997年度优秀论文一等奖。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11 16:30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学术兼职
主讲课程
出版图书
研究方向
主要贡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