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光,男,汉族,安徽阜阳人,1969年6月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人物履历
历任喀什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泽普县委书记,喀什地委委员、喀什市委书记、喀什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喀什地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职务任免
2016年9月3日,中国共产党喀什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喀什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再次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喀什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
人物事件
审查调查
2023年5月,喀什地委委员、宣传部部长陈旭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通报
2023年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其中有喀什地区原地委委员、宣传部部长陈旭光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2012年至2021年,陈旭光任喀什地委委员、喀什市委书记期间,落实党中央耕地保护政策任性用权乱作为,违法占用耕地、草地和林地搞“景观工程”“形象工程”,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落实党中央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弄虚作假,瞒报转嫁政府债务,甚至违规通过企业变相举债;不正确履行职责,明知征迁补偿款未落实,仍违规安排城市建设、乡村建设、棚户区改造、危旧住房改造等项目先拆迁、后补偿,导致拆迁安置补偿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陈旭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