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陈明国,男,汉族,1966年10月生,四川仪陇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2009年1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人口学专业毕业),法学博士。
人物履历
1984.09-1988.07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专业学习
198807-1992.06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其间:1989.05-1990.05广汉市人民法院挂职锻炼)
1992.06-1997.08 四川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7.08-2001.12 四川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01.12-2003.05 四川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3.05-2004.03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干部
2004.03-2004.07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2004.07-2008.08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
2008.08-2012.04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2004.09-2009.01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人口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2.04-2013.09 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
2013.09-2015.01 四川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2015.01-2018.01 四川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2015.04)
2018.01-2020.12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1.01-2024.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24.02-2024.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4.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
职务任免
2024年3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明国辞去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职务的请求,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同时,决定免去陈明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职务。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7 22:50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