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楚
原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秘书长
陈楚(1917年—1999年1月),山东省荣成市崖头镇河南村人。193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初期,任八路军山东纵队和山东军区连队指导员。1939年至1942年,历任山东纵队第二支队政治部主任、第三支队政治部主任、第三旅政治部副主任、清河军区政治部主任。1944年6月,任山东分局《大众日报》社副总编辑和代总编辑。抗日战争胜利后,创办并担任安东省委《安东日报》社社长、辽东分局《辽东日报》社社长。1948年,任东北局《东北日报》社副社长。1949年,陈楚到武汉参加解放后的接收工作,参与创办中南局《长江日报》社,并任副社长兼总编辑、社长。
人物履历
陈楚,山东省荣成市崖头镇河南村人。1936年9月在北平山东高级中学读书,半年后因参加学生抗日爱国运动被学校开除。
193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月1日,参加了荣成黄山武装起义,任第三中队中队长。抗日战争初期,任八路军山东纵队和山东军区连队指导员。9月,任山东纵队第五支队六十一团政治处主任。
1939年至1942年,历任山东纵队第二支队政治部主任、第三支队政治部主任、第三旅政治部副主任、清河军区政治部主任。
1943年在中共山东分局高级党校整风学习,毕业后任山东分局宣传部和山东军区政治部宣传部宣传科长。
1944年6月,陈楚任山东分局《大众日报》社副总编辑和代总编辑。抗日战争胜利后,随山东部队挺进东北,创办并担任安东省委《安东日报》社社长、辽东分局《辽东日报》社社长。
1948年,任东北局《东北日报》社副社长。
1949年,陈楚到武汉参加解放后的接收工作,参与创办中南局《长江日报》社,并任副社长兼总编辑、社长。
1953年,任中南局宣传部副部长兼中南行政委员会党组副书记、秘书长。
1954年秋,陈楚调外交部工作,历任苏联东欧司司长,驻苏联使馆公使衔参赞、党组副书记,外交部西亚北非司司长、新闻司司长。
1971年10月,联合国恢复中国合法席位后,出任中国驻联合国副代表。
1973年,出任驻日本国首任特命全权大使。
1977年,出任常驻联合国代表(特命全权大使)。
1980年8月,任国务院主管外事工作的副秘书长。
1985年,任中央外事领导小组成员兼秘书长、顾问。
1999年1月,因病于北京逝世。
成就荣誉
他长期从事外交工作,参与并经历了新中国外交工作中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1971年11月8日,毛泽东主席接见了周总理、姬鹏飞、陈楚等人,指示他们筹划出席26届联大会议的有关工作。1972年11月至12月,陈楚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大使衔)。1973年4月至1976年12月,出任首任中国驻日本大使,1975年8月15日代表中国政府同代表日本政府的宫泽喜一签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渔业协定》。1977年5月至1980年6月,他接替黄华担任中国驻联合国大使。此后,陈楚先后担任国务院副秘书长、总理特别助理等职务。离休后,他继续从事中日友好工作,致力发展两国关系。在日中邦交正常化20周年之际,陈楚与赵朴初等5位长期从事中日友好关系工作的著名人士,获得了日本政府授予的“勋一等瑞宝章”。1999年,陈楚在北京病逝,享年82岁。
参考资料
陈楚.新华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2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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