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肄业于
上海复旦大学。在
广东大学、
中山大学、
广西大学、
香港达德学院等学府历任讲师、教授、教务主任等。1933年加入左翼作家联盟,后在香港参与组织筹建
抗日救国会华南区总部的工作。1946年参加
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任中央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第四届人大常委,第三、四、五届全国政协常委,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委员,广西省文教厅厅长,广西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政协副主席等职。1957年至1966年间任
《光明日报》社副社长兼总编辑。曾任民革中央常委兼副秘书长、宣传部长、副主席等职。1971年12月17日陈此生先生将个人所藏古代法书、绘画作品133件无偿捐献给
故宫博物院。
1981年8月17日,陈此生在北京逝世,终年81岁。逝世后被追认为
中国共产党党员。
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第二届委员,第三、四届常委;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四届常委;广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副主席;省政协副主席;民革广西省第一、二、三届主委,民革中央第四、五届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