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家族弊案指曾走过“梦幻八年”的前
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身陷一系列
贪腐丑闻,全家人卷入弊案面临大审判。2006年11月3日,台湾“高检署”宣布
机要费案侦结。
陈水扁妻子
吴淑珍等确定被提起公诉。检察官认定
陈水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罪嫌,需等陈水扁遭罢免或卸职后再侦办。
台北地方法院2009年9月11日下午4时对
陈水扁家族弊案作出一审宣判,陈水扁涉五罪被判处
无期徒刑,罚金2亿(新台币),褫夺公权终身。扁家人全部获刑。2011年8月26日,“国务机要费案”大逆转,更一审改判扁珍无罪。
案件简介
台湾2006年11月3日 台湾“高检署”宣布
机要费案侦结。
陈水扁妻子
吴淑珍等确定被提起公诉。检察官认定
陈水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罪嫌,需等陈水扁遭罢免或卸职后再侦办。
台北地方法院2009年9月11日下午4时对
陈水扁家族弊案作出一审宣判,
陈水扁涉五罪被判处
无期徒刑,罚金2亿(新台币,下同),褫夺公权终身。扁家人全部获刑。
该案“主角”
陈水扁与其他被告都没有到庭聆听判决,全案仍可上诉。扁办此前曾表示,他们将在宣判后邀请律师郑文龙、洪贵参等人举行记者会,评析判决内容及可能采取的因应措施。
陈水扁是
台湾首位卸任领导人涉及贪渎弊案,特侦组2008年12月12日侦结时,检察官请求处以“最严厉的制裁”。
扁家涉及“国务机要费”、龙潭购地、海外洗钱、南港展览馆弊案,以及以安排金融机构人事、募集政治献金为名,分向陈敏薰、辜仲谅收受巨款。
检方两波侦结犯罪事实,共起诉扁家人:
陈水扁、
吴淑珍、
陈致中、
黄睿靓、吴景茂、陈俊英;扁家亲信:蔡美利、蔡铭哲、蔡铭杰、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以及前竹科管理局局长李界木、力麒建设负责人郭铨庆等合计14位被告。
此前,在衍生出来的伪证案中,法院2009年9月1日已首先作出一审宣判:依伪证罪判刑
陈幸妤、
赵建铭、
陈致中1年,依教唆伪证罪判
吴淑珍2年,4人因符合减刑条例,且在判决前自白,坦承犯罪,刑期各减半为6个月和1年。同案的陈敏熏判刑1年6个月最重。
合议庭从2006年12月15日,首次开庭传讯
吴淑珍,历经珍17次称病请假不到,直到2009年2月10日,终于出庭应讯,才开启合议庭密集审理。历经2年8个多月的审理,除蔡美利因重病暂停审,其余所有被告都在今天下午宣判。
法庭外聚集挺扁与反扁民众,为了防止意外发生,法院保安明显加强,几十名手持盾牌及警棍的警员在周边布防,筑起铁丝网,防止有人冲入闹事。
2011年8月26日,“国务机要费案”大逆转,更一审改判扁珍无罪。
起诉前奏
检方立案侦办,扁家多人被列被告
台北检方侦办南港展览馆新建工程弊案,查出得标的力拓公司涉嫌行贿公务员。
法院审理
扁被长期羁押,家人多次出庭、部分认罪。
2008年
12月30日
台北地方法院经过长达12个多小时的庭讯、评议后,合议庭审判长裁定将陈水扁
羁押,但不禁见。
2009年
6月22日
陈水扁女儿
陈幸妤、女婿
赵建铭、儿子
陈致中均坦承曾作伪证。
6月30日
台北地检署侦办
陈水扁女儿
陈幸妤伪证案,签分
吴淑珍为教唆伪证罪被告。
7月17日
台北地检署依伪证罪起诉
陈水扁夫人
吴淑珍、儿子
陈致中、女儿
陈幸妤、女婿
赵建铭。
7月27日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
陈水扁家族弊案,从当日起到7月30日展开密集开庭,并进行言词辩论程序。
8月4日
台北地方法院传唤
陈水扁儿子
陈致中等6人确认认罪协商。
法院宣判
扁家人因各种罪名分别获刑
一审宣判
陈水扁
机要费案 龙潭购地案
洗钱案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收贿洗钱 罚金2亿
褫夺公权终身
陈水扁夫人
吴淑珍机要费案 龙潭购地案 南港展馆案
洗钱案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收赂泄密 洗钱
罚金3亿
褫夺公权终身
扁珍之子
罚金1.5亿
扁珍之媳
缓刑5年
罚金2亿
“总统府”前秘书长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减轻或免刑 判20年
褫夺公权10年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减轻或免刑 判16年
褫夺公权8年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免刑 免刑
吴淑珍兄
缓刑5年
罚金300万
缓刑5年
罚金300万
蔡美利弟弟
蔡铭杰 龙潭购地案
褫夺公权1年
缓刑5年
罚金1000万元
蔡美利弟弟
蔡铭哲 龙潭购地案
南港展览馆案
褫夺公权1年
缓刑5年
罚金300万元
力麒负责人
褫夺公权1年
竹科管理局前局长
李界木 龙潭购地案 收赂 减轻或免刑 判6年
褫夺公权3年
二审宣判
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公务
机要费、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及
洗钱案等六大弊案,
台湾高等法院11日上午10时二审宣判,10时50分许,判决结果正式出炉,陈水扁与妻子
吴淑珍均从一审的
无期徒刑改判为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案件详解
陈水扁,
台湾政治舞台上的超级巨星,曾走过“梦幻八年”的前台湾地区领导人,此刻却身陷一系列贪腐丑闻,全家人卷入弊案面临大审判。就像扁儿媳
黄睿靓所说 “家庭分崩离析”,昔日风光无限的“第一家庭” 如何蜕变到众叛亲离、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境地?
陈水扁出生在
台湾台南县官田乡一个世代贫困的农民家庭,家境属于三级贫户,即贫户中的最贫级。父亲以
佃农与长工为生,母亲为不识字的家庭妇女。
三级贫困
“三级贫户”之子 曾被赞“老实的乡下人”
在
陈水扁成长过程中,常会出现缺衣少食、入不敷出的窘境。据
陈水扁回忆,小时候家中的米钱、菜钱都是向亲友借支而来,母亲常用粉笔将借债写在墙上,但经常是刚擦过又马上写满,所以家中墙上总是写满密密麻麻的阿拉伯数字。这段历史在
台湾几乎人尽皆知,
陈水扁也因此成为台湾许多父母教育孩子的楷模。
陈水扁回忆,最难忘的是母亲为他准备的饭盒,只是几块地瓜或是没有蛋的菜脯团,让他在同学面前拿着饭盒总得遮遮掩掩,生怕别人看见。直到大学三年级时,
陈水扁才用自己获得的一万二千元奖学金给家中买了一部黑白电视机。
甚至到了大学时代,
陈水扁第一次到出身富家的女友
吴淑珍租赁的宿舍时,见到房间里放了一个组装简易衣柜,误以为那就是电冰箱。
吴淑珍还透露,
陈水扁大学时代竟没见过银行定期存单。
这种拮据的生活,即使到了
陈水扁大学毕业也未结束。据
吴淑珍回忆,就是由于
陈水扁家境太差,父亲最初一直不同意这桩婚事。结婚后好多年,
陈水扁都一直挣钱还债。
1975年2月,
陈水扁与
吴淑珍结婚。从1977年开始,
陈水扁任职
台北市一家法律事务所,致力于海商法案件代理,并成为
台湾海商界颇为有名的律师之一。
陈水扁岳母对扁非常满意,她说女儿
吴淑珍比较凶,平常吵架都是女婿在妥协,称赞女婿是老实的乡下人。生下一女一男后,
陈水扁小家庭过得红红火火。
八年风光
八年风光无限 四口之家倍受关注
1979年成为转折点,
陈水扁因“
美丽岛事件”转入政坛。他先后通过竞选担任过“立法委员”与
台北市长,又在争取市长连任中败给
马英九。
2000年,
陈水扁抛出“有梦最美,希望相随”的口号,成功“打动”
台湾选民,赢得2000年“大选”,实现了台湾历史上首次政党轮替。
陈水扁在第一任后期,陷入内外交困的政治困局,甚至几次面临下台的危险。但“三一九枪击案”让
陈水扁得以0.228%之差险胜连任。
然而就在这八年任期内,
陈水扁不仅将自己的政治仕途推上了颠峰,也将家人的腰包变鼓,享受到平常百姓家无法享受的特权。
千万家产
金钱:存款多出数千万 珠宝首饰难估价
台湾财政部门曾公布岛内政治人物财产申报资料显示,
陈水扁执政八年,家里多出近5000万元的存款和两处房产,以及难以估价的10多件珠宝首饰。
2000年
陈水扁上台之初,其家庭财产包括8块土地、4处房产、存款1333万元、股票438万元及1400多万元基金。“执政”2008年,
陈水扁家族在原有8块土地、4处房产的基础上,新增了一栋房屋,股票全部售出,存款部分仅
吴淑珍就有6000多万元。此外,
吴淑珍的手表和珠宝价格更是难以估量。8年内,
陈水扁夫妇在还中为家人购买220多万的高额终身保险。
台湾学者指出,
陈水扁在8年“执政”时间里,打造出真正的“第一家庭”,即“炒股第一,购物第一,拼理财第一”!
家族特权
特权
陈水扁儿子
陈致中的婚礼在
台湾引起诸多争议,陈致中妻子
黄睿靓住在台中,扁家去提亲的时候,因为平常只有“第一家庭”才可以动用“空军一号”,婚礼当天,包括媒人等一票人全部都上去。所有人都在开玩笑说,“空军一号”一个公务用机,变成提亲的专机。
而
陈致中的婚礼也极具奢华,
台湾几乎所有的银行家以及比较大的企业都到场,这在台湾是非常不可思议的。更离谱的是,曾有商人赠送100万的对表,竟被
吴淑珍要求换成132万的名牌钻戒,并强制对方弥补差价。
此外,
陈致中在当兵时也享受到平常人无法享受的特权。据
台湾学者透露,台湾军方曾因为
陈致中报考军法官而扩展名额。另外,
陈致中在当兵时每天开跑车上班,甚至有自己的停车位;在非典期间每个人都要留守自己岗位的时候,陈致中却可以放假回家。
而
陈水扁家族的特权远远不只一家四口人可享受,扁家友人蔡铭哲曾在出庭时证称,当初会以“
吴淑珍助理”名义在外办事,是获得吴淑珍同意的。他表示,使用
吴淑珍助理名义帮
陈水扁家修缮官邸、添购家具,都能获得很大折扣。
蔡铭哲说,有一次
陈幸妤买床,厂商已将定价由八九十万降到60万,但后来
吴淑珍要他再去跟厂商谈,厂商看到他的名片后,又再降价5万多。
洗钱曝光
在
陈水扁仕途中,
吴淑珍一直是最重要的推手,1986年他因“蓬莱岛”诽谤案入狱,吴淑珍代夫出征参选台南县长,却遇车祸导致残疾。
吴淑珍所谓的“政治车祸”确实为
陈水扁带来不少选票,获得颇多同情。多年来,
陈水扁在公众面前始终扮演好丈夫、好父亲的角色,夫妻大方秀恩爱。
而弊案的爆发为“第一家庭”带来了人性的冲击,一场亲情角力战大戏上演,顷刻间,夫妻关系、父子关系、父女关系、婆媳关系变的复杂而吊诡。正如
国民党“立委”邱毅所说,
陈水扁一家各怀鬼胎,贪污家庭无亲情可言。
夫妻关系
夫妻关系:从“救夫保子”到“舍大保小”
过去,
吴淑珍曾经这样形容
陈水扁,“阿扁的人就像喝白开水一样,喝起来没味道,可是如果少了他,又活不下去”。
陈水扁因家族弊案被
羁押,二人第一次无法一起庆祝情人节,
吴淑珍更通过友人转告
陈水扁,这辈子嫁给阿扁,她无怨无悔,如果有来生,一定还要再当陈水扁的太太。就是这样一对夫妻,即使隔着大牢两相遥望,也依旧高调宣誓爱情。
弊案初期,
吴淑珍为了保护丈夫陈水扁与儿子
陈致中,曾采取部份认罪的司法策略,企图将全部罪责揽在自己身上,通过这一手段来达到“救夫保子”的效果。而
陈水扁也同样罪推妻子,将
吴淑珍说成“不是正常人”,瞒着他在官邸捞钱、搬钱、
洗钱。
随着案情的进一步明朗,扁家人似乎意识到“诚实才是最好的对策”,
陈水扁负隅顽抗实非明智之举,唯有坦白认罪才能减轻家人、尤其是儿子
陈致中涉罪的责任。
此后,
吴淑珍的策略由“救夫保子”转为“舍大保小”,
陈水扁办公室透露,先前曾带着一封
吴淑珍亲手写的信转交给陈水扁,吴淑珍在信中措辞强硬,表达对陈水扁的不满。
扁办秘书江志铭表示,吴淑珍对于
陈水扁有所责备,因为陈水扁绝食、行使缄默权来抵制司法审判,造成
陈致中、
陈幸妤被起诉、遭境管,吴淑珍希望陈水扁可以认罪,加速案件审理。
之后,
吴淑珍更进一步发动劝扁认罪攻势,甚至对扁撂话:“不认罪以后就不来探视!”而吴淑珍“弃夫保子”这一招注定得不到丈夫
陈水扁的配合。
陈水扁公设辩护人曾德荣曾说,陈水扁已明确表示“不可能认罪”。
面对
陈水扁夫妇关系的骤变,连扁系“立委”邱议莹都直言,这样的转折可显示:“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非常可悲!”
邱毅则强调,“这一家真的都是变态,
吴淑珍不也说过,她半夜要起来打
陈水扁、要杀陈水扁吗?陈水扁又说吴淑珍不正常,说要把家里的菜刀藏起来,怕吴淑珍杀人。所以这对夫妻不只是同床异梦。”
父子关系
父子关系:从“避实就虚”到“当庭对质”
扁家弊案初期,
陈致中、
黄睿靓夫妇由当初仅承认是母亲
吴淑珍的“人头”到后来主动要求“认罪协商”,形式上虽表现“进步”,但实际上却诚意不足,不仅海外巨款未能如期汇回
台湾,就连司法策略也依旧采取推责于母亲,称父亲对
洗钱一事毫不知情,力保
陈水扁的痕迹相当明显。
然而,随着弊案审理的进一步白热化,当
陈致中坚定的向审判长蔡守训表示愿意出庭做证,愿意与父亲
陈水扁对质,当陈水扁听到儿子在法庭上侃侃而谈,而表现出眉头深锁,坐立难安时,一切谜底似乎皆在世人眼中。
为了让父亲
陈水扁达到认罪的目的,
陈致中也曾以死相逼,表示如果
吴淑珍有事,他准备“随母而去”。而
陈致中妻子
黄睿靓探扁时更是直接哭诉,希望扁配合院检,不要累及子女与第三代。
陈致中更直接投书媒体,表达对出身扁家的不满。他说“宁愿自己出生在一个平常的家庭,在那种状况下,我可以自由地、快乐地‘Be Myself’,而这个社会所看的也会是原本的我、完整的我。”
国民党“立委”邱毅接受采访时说,
陈水扁一家人动作连连,让人看到的就是“父不慈,子不孝”。
父女关系
父女关系:从“为父叫屈”到“对扁发飙”
2008年8月18日,当
陈水扁遭到起诉后,
陈幸妤上班被媒体围堵狂奔跌倒,她发飙痛批民进党:“他们现在就要斗死我们全家啊!”“那些当初有拿钱的人,有去选举的人,现在每个出来假清高。”在
陈水扁涉及
洗钱案进入紧要关头之际,
陈幸妤高声嘶吼,为家人辩护,强调汇往海外的钱都是“选举结余款”。她还点名前“行政院长”苏贞昌、谢长廷和高雄市长陈菊,都曾拿过父亲
陈水扁的钱。
陈幸妤在扁案爆发以来,已经不止一次地这样撕心裂肺地发飙怒吼,而似乎每次的发作都能惹来部分人士对扁家的同情,陈幸妤的每次“爆料”更让那些试图与
陈水扁划清界限的“同志们”放弃切割的念头。
而当
陈幸妤涉入家族弊案被限制出境,无法实现赴海外求学的美梦时,她似乎把一腔怒火通通发泄到
陈水扁的身上。
陈幸妤到
看守所探视父亲时,父女间发生激烈争吵,陈幸妤情绪失控,当场发飙。走出
看守所时,不仅眼角泛着泪光,衣服也明显因眼泪沾湿衣襟。
父女间的关系降落至冰点,而
陈水扁则是一次又一次消费儿女的隐私,不仅出书大爆
陈幸妤的失恋情史,称女儿曾当第三者,还直指她会发疯甚至自杀,让陈幸妤一再成为媒体焦点,更让其隐私沦为街头巷尾的八卦话题。难怪有名嘴表示,有这样的父亲,谁会不想逃?
婆媳关系
婆媳关系:从“讨人欢心”到“积怨已深”
吴淑珍与
黄睿靓之间的婆媳关系一直是
台湾媒体追逐的焦点,曾有媒体爆料,吴淑珍并不喜欢黄睿靓但黄睿靓不是省油的灯,为了讨婆婆欢心共喝饮料、共带一副太阳镜,逮到机会就会献上“香吻”,还没嫁入扁家就先改口叫“妈”,黄睿靓更特意为吴淑珍高兴而花33000元去学法国菜。
扁案爆发后,
黄睿靓夫妇决定进行认罪协商,黄睿靓面对媒体时曾一度大哭,声泪俱下表示希望他们的决定能得到公婆谅解。看起来好像是好媳妇的
黄睿靓,其实对婆婆
吴淑珍的积怨已深。
面对台特侦组的侦讯,
黄睿靓始终维持“自己只是人头角色”的态度,把所有事情都推给婆婆
吴淑珍,称自己被利用,婆婆叫她签文件她就签,根本没有去看内容,而且吴淑珍不断要求她说谎,她表示这些事情都“不好意思在媒体上公开说”。
曾有媒体报道,
黄睿靓觉得婆婆
吴淑珍很粗俗,常用吴淑珍听不懂的英文和
陈致中交谈,甚至还另外找房子住,并拒绝南下与吴淑珍同住,让吴淑珍非常不满,甚至一度气到绝食。
吴淑珍也曾和友人抱怨,乖儿子已经被儿媳“拐走”。
而对于
吴淑珍先前称当初要将
黄睿靓账户中的钱分一半到
陈致中账户去,是担心儿媳翻脸不认人,黄睿靓则哽咽说,“既然婆婆不信任我,为何还要我帮忙开帐户”,黄睿靓自辩,结婚4年多来,“处处替人设想、事事缩小自己、圆满别人”,万没想到,因顾及伦理观念,让自己卷入风暴。
姐弟关系
姐弟关系:从“感情深厚”到“为钱阋墙”
陈幸妤和弟弟
陈致中的感情曾经很深厚,当年父亲
陈水扁被判入狱,母亲
吴淑珍遭遇车祸而瘫痪,当时还读小学的陈幸妤负责照顾弟弟的生活和学习,她曾经在放学后带着弟弟到邻居罗太太家讨饭吃。而如今,却传出
陈幸妤与
陈致中姐弟二人出现嫌隙,为钱闹翻。
有媒体称,
陈幸妤觉得弟弟很自私,只想到财产和好处,害她无辜卷进弊案遭限制出境。
陈幸妤气到高雄找
吴淑珍,说她不想和
陈致中住在一起,而吴淑珍则试图充当和事佬,找陈致中一起用餐,却遭到陈幸妤拒绝。
国民党“立委”罗淑蕾对此表示,“我觉得扁家家教不好,父母亲没有以身作则、视钱如命,害小孩为钱争夺”。
罗淑蕾感叹,“本来是两个都很优秀,一个医生、一个律师,本来是有美好的前途,扁家却用钱把他们压死了,很可悲!”罗淑蕾还强调,钱并非万能,如果钱太多,恐怕会害死子孙,还可能因此导致子孙为了争财而意见不合。
推委责任
陈水扁弊案2009年9月11日即将进行一审宣判,面对贪污
洗钱的重罪,陈水扁、吴淑珍、
陈致中或者都有自己的盘算。邱毅称,
陈水扁夫妇想把责任推给对方,但都希望保住爱子,而
陈致中为了与妻子
黄睿靓全身而退,恐不惜牺牲父母。
政坛回顾
陈水扁踏入政坛,要从1979年的
美丽岛事件开始说起,当时他是美丽岛事件被告律师团的一员,负责为主犯之一的黄信介辩护,也因为这样的际遇,让陈水扁从此开始参与党外运动。
1981年,
陈水扁以最高票当选
台北市“
议员”,幷在1985年辞去“议员”职务,回台南代表党外人士参选
台南县县长,但是落选。而在谢票行程中,
陈水扁夫人
吴淑珍遭到车祸,导致下半身瘫痪,却也使陈水扁知名度增高,赢得了许多人的同情和支持。
1986年,
陈水扁因蓬莱岛杂志事件被当时的
国民党“立法委员”冯沪祥控告诽谤入狱8个月,同年,
吴淑珍当选“立法委员”,而陈水扁在出狱后继续律师工作并担任吴淑珍的“国会”助理。
1989年,
陈水扁当选增额“立法委员”,幷在1992年连任成功。
陈水扁在担任“立委”期间,被认为是“国会”问政表现最佳的一位,除了提出“国防组织法草案”,更揭露多起军购弊案,其中最受瞩目的就是拉法叶军购案。由于这样的表现,
陈水扁在1993年7月被美国“新闻周刊”评选为
台湾“国会”风云人物。
1994年,
台北市长首次直选,
陈水扁在党内首先击败对手谢长廷,幷在
国民党和新党的分裂下当选台北市长。在担任市长4年,
陈水扁推动多项市政建设,包括
台北捷运、下水道治理等,还打击色情行业,施政满意度高达76%,但是在1998年寻求市长连任时,因受到
国民党候选人
马英九强劲挑战,最后落选。
市长选举落败后,
陈水扁把目光瞄准了2000年的
台湾地区领导人大选。他扎根基层,利用这段时间走遍全台。而在1999年7月,
陈水扁获民进党提名为
台湾地区领导人候选人,选举期间,
陈水扁请媒体工作人胡忠信撰写“台湾之子”,详尽介绍自己的生平,也掳获不少基层民众的支持。
2000年的选举,
国民党又因分裂,让
陈水扁以39.3%的支持率当选
台湾地区领导人,实现台湾首次政党轮替与政权和平转移。2004年,
陈水扁又因319枪击事件,以些微差距击败连宋,再次获得连任。
陈水扁执政8年,推动许多重大建设,包括雪山隧道通车、高铁营运、“二次金改”等,只是这样的政绩,却因为弊案陆续引爆,终究把自己推向牢狱之灾。
牵连弊案
“机要费案”:从2003至2005年间,总数1.44亿的机要费中近亿去向不明;
台开案:
陈水扁女婿
赵建铭以每股2元低价购入两万多张台开股票,不到一年净赚数亿,明显涉及内线交易;
高捷案:
台湾高捷工程2005年8月底因高雄泰国劳工发生大暴乱而揭出大规模的官商勾结舞弊疑云;
SOGO案:
陈水扁家“御医”黄芳彦被指为SOGO百货经营权之争的关键角色,代表的是
吴淑珍;
ETC案:
台湾高速公路收费站安装ETC电子收费系统,招标、建置中存在诸多疑点;
炒股案:前
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陈哲男利用公权力买卖股票,中饱私囊,并与
吴淑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侦办大事记
2006年
台湾“高检署”宣布机要费案侦结。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等确定被提起公诉。检察官认定陈水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罪嫌,需等陈水扁遭罢免或卸职后再侦办。
2008年
5月20日
陈水扁卸任,特侦组立即分案侦办机要费案,并将
陈水扁列为被告。陈水扁成为台湾司法史上第一位卸任领导人被检方列为侦字案被告的案例。
8月15日 陈水扁以对民进党造成严重伤害为由,主动宣布自己与妻子吴淑珍两人退出民进党。
8月16日 特侦组搜索陈水扁
台北市住处、办公室等地,并访谈吴淑珍。检察官当天将陈水扁、吴淑珍、吴淑珍胞兄吴景茂、陈致中、黄睿靓列为被告。
9月11日
台北检方侦办南港展览馆新建工程弊案,查出得标的力拓公司涉嫌行贿公务员。
10月21日 针对南港展览馆弊案,特侦组将吴淑珍、余政宪、郭铨庆三人列为行、收贿罪的被告。
10月28日 台检方侦办陈水扁家族海外洗钱案,查出竹科龙潭科学园区土地买卖涉及利益输送。
11月11日 特侦组第五度传唤陈水扁到案,历经近六小时讯问后,检察官以陈水扁涉犯重罪,向法院声请羁押陈水扁。
11月12日 台北法院裁定陈水扁羁押禁见。陈水扁被收押进台北
看守所。
11月16日 陈水扁持续禁食五天,被看守所戒护至医院强制送医。
12月12日 针对陈水扁及其家庭所涉机要费案、洗钱案、南港展览馆工程案以及龙潭购地案,台检方侦办终结,对陈水扁、吴淑珍等14名被告提起公诉。起诉书未对陈水扁家人具体求刑,但请求法院对陈水扁“依最严厉之刑量刑”;并认为吴淑珍恶行重大,要求“从重量刑”。
12月30日 台北地方法院经过长达12个多小时的庭讯、评议后,合议庭审判长裁定将陈水扁
羁押,但不禁见。
2009年
2月10日 连续17次请假的吴淑珍出庭应讯,承认“
机要费”的案子有使用他人的发票进行报帐核销,对伪造文书部分认罪,但不承认贪污部分。
5月5日 特侦组侦办
陈水扁涉贪渎等案第二波案情侦查终结。检方依公务员对职务上的行为收受贿赂及图利等罪,将陈水扁及妻子吴淑珍追加起诉。
5月11日
台北地方法院针对陈水扁延押与否展开评议,宣布将陈水扁继续羁押两个月。
6月3日 特侦组侦办陈水扁涉贪渎等案,发现陈水扁女儿
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儿子陈致中在屡次侦讯过程中供词不一,涉嫌伪证罪。特侦组已分案侦办,并将3人列为被告。
6月4日 针对特侦组5月5日追加起诉陈水扁和吴淑珍收贿、图利以及违反“政治献金法”三项罪嫌,
台北地方法院传唤吴淑珍召开准备程序庭,吴淑珍当庭部分认罪。
6月22日 陈水扁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儿子陈致中均坦承曾作伪证。
陈水扁涉嫌在任内11次出访期间,侵占机密“外交”款项共计30余万美元,已被列为贪污被告。案件已被移送特侦组侦办。
6月30日 台北地检署侦办陈水扁女儿陈幸妤伪证案,签分吴淑珍为教唆伪证罪被告。
7月13日 台北地方法院宣布,陈水扁被控贪污、洗钱等案,羁押要件未消失,合议庭裁定将其继续延押两个月。
7月17日 台北地检署依伪证罪起诉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儿子陈致中、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并依教唆伪证罪起诉吴淑珍。由于吴淑珍等4人在侦查中自白,检方请求法院减轻其刑。
7月27日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家族弊案,从当日起到7月30日展开密集开庭,并进行言词辩论程序。
8月4日 台北地方法院传唤陈水扁儿子陈致中等6人确认认罪协商。检方指出,由于6名被告犯罪情节重大,且有后案待查,6人认罪协商都将遭拒绝。
9月1日 台检方侦办机要费案衍生伪证案,起诉陈水扁家族4人以及前101大楼董事长陈敏熏,台北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扁妻吴淑珍判刑2年,减刑为1年;扁子陈致中、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判刑1年,减刑为6个月。
此外,法院另案告发陈致中、陈幸妤涉及贪污罪。此后,法官另告发陈水扁涉嫌教唆伪证罪,由检察官侦办。
9月11日 台北法院对陈水扁家族所涉机要费、洗钱、龙潭购地、南港展馆等弊案,进行一审宣判。
陈水扁被判处
无期徒刑,罚金2亿,褫夺公权终身。扁家人全部获刑。其中,同案被告
吴淑珍被判无期徒刑,数罪并科罚金逾3亿;
陈致中被判2年6个月,罚金1.5亿;
黄睿靓被判1年8个月,资产没收。
9月24日
陈水扁家相关案件
台北地院汇整卷证后移审高院,提讯陈水扁移审。高院随后进行法官抽签,二审法官为审判长邓振球、潘翠雪、彭幸鸣。
9月24日 经过4个小时的检辩攻防,
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作出决议,由于扁家还有巨款隐匿在海外,
羁押理由仍存在,因此裁定继续延押
陈水扁3个月,还押台北
看守所。
9月28日
陈水扁办公室主任刘导探视陈水扁后指出,陈水扁已针对
台湾高等法院续押提出抗告,其中抗告理由之一,是特侦组主动要求瑞士冻结陈水扁海外资金,并未告知院方,“涉嫌”隐匿证据。
10月9日
台湾高等法院重开陈水扁
羁押庭,经过数个小时的检辩攻防后,法庭裁定:继续羁押陈水扁。
10月23日
台湾“高等法院”在
台北审理扁家四大案与部分追加起诉。这是扁案进入二审后的首度正式开庭。
11月5日
陈水扁二度提出羁押抗告后,
台湾“最高法院”经过法官的合议庭评议,予以驳回。
12月24日 特侦组侦办二次金改、
洗钱等第三波扁案,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23人。
陈水扁夫妇、子女
陈致中、陈幸妤一家全遭起诉。
2010年
2月3日
陈水扁家庭成员被控伪证案在“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宣判,
吴淑珍被判1年6个月,减刑为9个月,
陈致中、
陈幸妤及丈夫
赵建铭判刑6个月,减刑为3个月,陈敏熏被判刑8个月。
2月22日 扁家伪证案二审宣判时,
陈水扁夫人
吴淑珍与子女、女婿及前
台北101董座陈敏熏等被告均未获缓刑,5人于当日透过律师提上诉。台湾高等法院表示,已收到5人上诉状。
4月16日“台湾高等法院”作出裁定,再延押
陈水扁2个月。
4月21日
陈水扁被“台湾高等法院”裁定
羁押后,律师团向“台湾高等法院”递状提出抗告。
5月5日
陈水扁“
机要费案”中,被以伪证罪起诉的“罗太太”和夫婿,遭
台北地方法院各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
5月6日
台湾“最高法院”驳回
陈水扁的抗告,续
羁押至6月23日。
5月10日
台北地方法院开庭审理
陈水扁被控“二次金改”弊案,这是扁案爆发以来,扁家成员首次在法庭上大团圆,陈水扁和妻子
吴淑珍坐在被告席上。
5月23日
陈水扁家族遭瑞士检方查扣的“海角7亿”,首度汇回100万美金(约3200万元台币)到特侦组指定账户,扁律师紧急向高等法院递状,声请具保停止
羁押扁,希望争取扁二审宣判前获释。
5月26日 在
台湾特侦组证实扁家遭瑞士冻结的2100万美元已汇回100万同时,瑞士检方表示,尽快把
陈水扁家族遭冻结资产交还给台湾有关当局是双方合作的共同目标,但需要时间。
5月28日
陈水扁办公室发言人江志铭参选北市
议员,发表陈水扁一封亲笔信函。
陈水扁信中提到“却被关在北所(台北
看守所)这个鬼地方”。
5月28日 台当局“检察总长”黄世铭证实,扁家的“海角7亿”,27日汇回第二笔100万美元(折合新台币3220万元)到特侦组指定账户。
6月2日 台特侦组指出,
陈水扁家族遭瑞士冻结的2100万美元,瑞士相关银行当日再汇回52万余美元及100万美元到台检方指定账户,换算总计约为新台币4933万元。
6月8日 经过将近9个月审理,
陈水扁被控贪污“元首外交零用金案”,
台北地方法院判陈水扁无罪。
6月9日
台湾高检署特侦组表示,扁家再从瑞士汇回100万美金到特侦组指定账户。扁家总计已汇回美金452万余元,合计约1.4亿元新台币。
6月11日
台湾检方特侦组当日凌晨指出,已再收到瑞士汇回的
陈水扁家68档证券,完成交割50档,金额约700万美元,折合新台币约2亿2千余万元。
陈水扁家族弊案二审宣判,
台湾高等法院上午10时许二审宣判,陈水扁判刑20年,陈水扁妻子
吴淑珍被判14年。
相关审判
“机要费案”大逆转:更一审改判无罪
2011年8月26日
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
陈水扁与
吴淑珍涉及“
机要费案”,今(26)日上午经更一审后大逆转,扁珍就涉及“机要费案”获判无罪,但在
洗钱及伪造文书罪行仍有判刑。
陈水扁在庭上得知“机要费案无罪”后,立刻转头和律师讨论,他透过律师表示,在这段时间遭到
羁押感到不平,得知无罪判决后感到欣慰,对长期以来支持他们的扁迷们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