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乐东县九所镇乐罗村人。1960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至1986年7月就读于广东省人民银行系统电大(专科)金融专业。
1996年9月至1998年9月 就读于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财贸经济系货币银行专业,曾担任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自治州分行调研室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三亚市支行资金计划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外汇管理科副科长,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证券部经理,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陈波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通过妻子林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701.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陈波退出的701.5万元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