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军委铁道部发出通知,在全国征集新中国铁路的路徽图样。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就收到应征图案达3200多件。铁道部对筛选出来的图案进行审查后,呈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暨财经委员会批准,才确定了所选定的图案式样。
1950年1月19日,铁道部征集
铁路路徽式样,收到应征图案3200多种,经审查并呈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暨财经委员会批准,选定其设计的“□”式样,并奖给小米800斤。路徽“□”象征机车正面,“□”为“人民”的“人”字,代表人民,“工”是钢轨的横断面,代表铁道。整个图案象征人民铁道在前进。铁道部规定,全国铁路职工佩带的证章、符号、帽徽、纽扣以及机车车辆标识、建筑物、会场装饰等一切铁路公用物品标记,均应按照规定统一制用。铁道部发出“制定中国人民铁道路徽图案式样分发全国各铁路一律制用”的铁道部令。这项部令颁布了中国人民铁道路徽标准式样图案和胸章、帽徽、纽扣、会场及建筑物装饰图式的比例尺寸,并对路徽图案的含义专门作了说明:“”代表机车正面;“”代表人民;“”钢轨的横断面代表铁道;整图意义:表示人民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