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癸尊(1931年7月-2022年12月29日),男,汉族,广东海丰人,1953年8月参加工作,民盟会员。曾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西省政府副省长,民盟江西省委会主委。
人物生平
1953年8月至1959年4月,任北京地质学院助教。
1959年4月至1962年5月,任江西地质学院讲师、研究室主任。
1962年5月至1980年10月,任江西冶金学院物理教研室主任(1979年12月晋升副教授)。
1980年10月至1984年6月,任江西冶金学院副院长。
1984年6月至1985年1月,任江西冶金学院副院长,民盟江西省委会副主委。
1985年1月至1992年6月,任江西省政府副省长,民盟江西省委会副主委。
1992年6月至1993年2月,任江西省政府副省长,民盟江西省委会主委。
1993年2月至2003年1月,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盟江西省委会主委。
2003年12月,退休。
2022年12月29日13时25分,陈癸尊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南昌逝世,享年92岁。
第八届、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
主要贡献
曾在高校任教32年,讲授过十多门课程,发表过一系列教学、教育论文;研制成功磁—光联合分选机,在国内外属首创;进行过X射线衍射、小角散射、高压静电除尘净化矿井空气等方面的研究,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并合著有《物相衍射分析》等专著。
从事人大工作以后,计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尤其致力于教科文卫战线的立法、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为促进教科文卫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推进依法治省、依法治国的进程,不遗余力。在他的力促和具体指导下,江西省教科文卫方面立法和监督工作,在数量上有较大的增加,工作质量有明显提高。《江西省义务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管理方法》成为我国第一部以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为内容的专门性地方法规,为国家制定《教育投入法》作出了有益的探索。担任全国人大常委后,立法和监督工作范围大大扩展,为便好履行职责,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下功夫,努力反映人民的呼声和要求,维护人民的利益、表达人民的意愿。从政后不改学者本色,作风一丝不苟,为求遵循客观规律,在行政管理方面从理论到实践均有建树。
从事领导工作多年,组织原则性强,善于从大局出发,把握方向,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工作有思路、有条理,并能逐一圆满指挥实施,体现出较强的领导能力;在运用民主集中制、运转领导班子、团结部属、协调社会关系、驾驭工作难点等方面,能够负重奋进,励精图治,勇于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表现出较高的领导艺术水平;擅长结合具体工作搞调研,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思维缜密,决策科学,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以加速经济建设为总纲,不遗余力地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和本单位各项工作,在各个任期内,成效十分显著,由于业绩突出,贡献较大,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被授予多种荣誉称号。作为一名位高权大的非中共高级领导干部,他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运用权力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人民服务。他同那些中共党员副省长一样,在中共江西省省委的领导下,认真协助省长做好分管部门的工作,为兴赣富民积极作出贡献。
发表作品
在多个领域发表了《人类认知结构与辩证思维》、《思维科学与教育科学》、《群众文化学在理论体系中的地位及其研究方法》、《关于技术市场理论研究的探讨》、《技术市场宏观管理的实践与理论思考》、《当前农业工程学中的若干问题》等许多论文。一些论文分别被收入《共和国教育与科技五十年》、《中国新时期社会科学成果荟萃》、《跨入二十一世纪的辉煌篇章》、《中国领导科学文献》、《中国跨世纪管理论坛》等大型文集。事迹或传略被收录于《中华英才》、《中华儿女》(海外版)、《中国人名大辞典·现任党政军领导人物卷》、《中国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辞典》(英国剑桥IBC编)、《国魂—中华新世纪兴国英才传略》、《中外名人辞典·共和国卷》、《科学中国人·中国专家人才库》(世纪珍藏版)、《中国英才大典》、《中华骄子·专业人才卷》、《世界华人英才录》、《世界名人录》(新世纪卷)、《中国跨世纪领导人才库》等20余种人物辞书和刊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