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安
香港中文大学副校长(行政),香港青年协会会长
陈维安(Kenneth Chen Wei-on),男,1965年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原副局长、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秘书处原秘书长,香港青年协会会长。
人物经历
1987年,陈维安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主修电机工程及计算机科学。
1988年,获得哈佛大学应用数学硕士学位。
1992年,获得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他曾任职投资银行和管理顾问公司。
2000年至2008年,任职香港赛马会,担任马场事务部总监等多个高层管理职位。
2008年至2012年,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副局长。
2012年至2024年,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秘书处秘书长。
2024年9月,出任香港中文大学副校长(行政)。
社会任职
现任香港青年协会会长。
曾任中央政策组非全职顾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师训及师资咨询委员会成员。
荣誉表彰
2012年,陈维安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银紫荆星章
2024年,陈维安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金紫荆星章
人物评价
陈维安先生不但在机构及人事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而且对政府的架构及运作,以及立法机关的工作,亦非常熟悉。(时任香港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评)
陈维安先生自2012年起出任立法会秘书长,一直以来,他都尽心竭力、以专业精神领导秘书处克服种种挑战。陈先生在任内亦致力带领秘书处善用资讯科技、理顺工作流程、灵活调配人手,以提升议会和秘书处的运作效率,贡献良多,实在是功不可没。(时任香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评)
陈维安先生以往的工作环境充满挑战。他有效领导专业团队,面对不同意见的持份者时赢得各方尊重。他善于与政府部门、立法会议员、媒体和专业协会保持良好关系,在促进持份者参与的工作上尽显其卓越能力。(香港中文大学评)
职务任免
2008年5月20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委任八位人士成为特区政府的首批副局长,其中陈维安为教育局副局长。
2012年6月2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宣布,委任陈维安接替吴文华出任立法会秘书处秘书长。
2024年8月26日,香港中文大学校董会通过委任陈维安出任香港中文大学副校长(行政),任期三年,由2024年9月16日起生效。
参考资料
陈维安获委任为立法会秘书处秘书长(附图).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公报.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02 09:15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社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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