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茂垣
佛山地区侨联会原副主席
陈茂垣(1898-1987),朗尾村人。1920年起两度赴美国檀香山谋生,1947年归国。解放后,曾任石岐市(镇)副市(镇)长、中山县政协副主席、县侨联主席、名誉主席、佛山地区侨联会副主席、省和全国侨联委员、省市人大代表、省工商联委员、致公党广东省委员。他对家乡的建设倾情倾力。
人物经历
抗日战争胜利后,陈茂垣深感祖国多难,教育不发达,自己缺乏知识之苦,乃决心为家乡办好教育出力。他为实现原朗尾小学校长陈述尧(归侨)重建朗尾小学的遗愿,专程由檀香山往旧金山,会集朗尾旅美乡亲,发动捐资为乡校建设新校舍。首得陈麟发慨然承担建设全座新校舍的费用,其他乡亲亦纷纷解囊捐资,共筹得资金折合港币十数万元。
人生履历
1947年春,陈茂垣、陈麟发等回国,与当时朗尾小学在任校长陈茂林及乡人等筹备建校。
1947年秋,陈茂垣、陈麟发受乡中歹徒冒充共产党山区部队勒索,被迫举家逃往石岐避难,建校工作由是停止。后来,山区部队得悉此事,严惩了歹徒,并向陈茂垣、陈麟发说明真象,表示全力支持他们爱国爱乡的建校行动。于是,他们重返家乡,继续主持建校。
1948年秋,朗尾小学终于在他们的努力下建成。
1954年,他积极倡议兴建中山华侨中学,带头出钱出力,联络发动归侨、侨眷集资建校,并成立了董事会,他被选为董事长。
1955年5月至1958年12月,石岐市先后召开了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陈茂垣均当选为副市长。
1960年11月至1963年8月,石岐镇召开的两届人民代表大会,他均当选为副镇长。他还曾任全国和省侨联委员、佛山地区侨联副主席、中山市侨联主席、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致公党广东省委委员、中山市工委主委。他在公务繁忙之中,仍然十分关心华侨中学的建设,经常到校巡视,鼓励教师为培育人才多作努力,为中山的侨务工作作出了贡献。
1979年,中山华侨中学复校,他不顾年迈体弱尽心尽力为复校操劳。在他的影响下,广大华侨、港澳同胞,踊跃捐助,终于把侨中建成一所具有一定规模、设备较为完善的学校。侨中复校成立校董会,他当选为名誉董事长。当时,他以80多岁的高龄,仍然时刻关心侨中的建设,经常一人拄杖步行回校视察,询问建校进展和师生教学情况,并往广州联络建校事宜。
1987年9月6日,陈茂垣病逝于中山石岐。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25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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