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茂辉,男,汉族,1961年10月出生,广东翁源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76年10月参加工作,198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1976.10——1981.05,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官渡公社通信员、财务管理员;
1981.05——1983.11,广东省翁源县委农村部干部;
1983.11——1986.12,广东省翁源县江尾区团委书记(期间:1984.09—1986.07,在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专修科团干班脱产学习);
1986.12——1988.05,共青团广东省翁源县委副书记;
1988.05——1988.07,广东省翁源县官渡乡党委副书记、代乡长;
1988.07——1991.12,共青团广东省韶关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1991.12——1995.12,共青团广东省韶关市委书记、党组书记(期间:1994.10—1995.10,挂任团中央统战部部长助理);
1995.12——2000.04,共青团广东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期间:1995.09—1998.07,在
广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0.04——2003.05,广东省
阳春市委书记;
2003.05——2004.09,广东省
清远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4.09——2008.08,广东省清远市委副书记(期间:2006.07—2006.09,参加省第二期市厅级领导干部出国培训班学习);
2008.08——2011.01,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援川工作组组长(正厅级);
2011.01——2011.02,广东省中山市委副书记;
2011.02——2012.11,广东省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2.11——2016.03,广东省汕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06——,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委、外事侨务委员会副主任。
任免信息
2016年3月,广东省委决定,免去陈茂辉同志的汕头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省委同意陈茂辉同志不再担任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人物事件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东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4月23日将督察发现的1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广东省,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其中,2010年以来,广东省制定了《练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2015年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和小东江污染整治目标和任务》《2016年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和任务》等一系列涉及练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但汕头市、揭阳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力,在练江污染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导致治理计划连年落空,两市综合整治方案明确应于2015年底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污泥处置中心、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填埋场无害化改造工程等多项治污重点工程未按期建成,流域内大量纺织印染企业无序布局,非法排污,每天约62万吨生活污水直排环境,约3600吨生活垃圾未得到妥善处置,致使练江污染持续加重,发黑发臭,成为目前全省污染最重的河流之一。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委、外事侨务委员会副主任陈茂辉(时任汕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进行诫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