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贞慧
明末清初散文家
陈贞慧(1604年-1656年),字定生,南直隶常州府宜兴县(今江苏省宜兴市)人。中国明末清初散文家。
人物生平
陈贞慧是明末诸生,又中乡试副榜第二人。曾与吴应箕、顾杲共议声讨阮大铖,由吴起草《留都防乱檄》,揭贴于南京,为阮所恨。南明弘光朝,受阮迫害,曾一度入狱。入清不仕,隐居家乡,十余年不入城市。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陈贞慧成为生员。
崇祯二年(1629),张溥张采整合十几个社团成立复社,同年,陈贞慧加入复社。
崇祯三年(1630),陈子龙来到宜兴,陈贞慧将其聘请到亳村家中,为长子陈维崧启蒙。同年秋,父亲陈于廷奉召入京,陈贞慧将其送至扬州。
崇祯五年(1632),陈于廷罢官回到故里,陈贞慧随父亲回到故里,倾家财结交宾客。
崇祯八年(1635年),父亲陈于廷去世,陈贞慧开始独自掌管家族事务。这时,与陈于廷不和的周延儒开始打击陈家,在文震孟的帮助下,才渡过难关。
崇祯十年(1637年)春,陈贞慧留梅朗中在家,与其共同读书。
崇祯十一年(1638年),陈贞慧与复社名士吴应箕顾杲等在陈贞慧家乡草就著名檄文一篇,名为《留都防乱公揭》,严厉挞伐阉党阮大铖。并于崇祯十二年(1639年)阮大铖正在南京时公布于市。由于这篇檄文的传布,至使阮大铖不能在南京立足。
崇祯十二年(1639年)参加乡试。同年秋,携其子陈维崧赴南京。吴应箕创建广业社于金陵,陈贞慧每日与社友饮酒,指拆藏否,以为笑乐。
崇祯十七年(1644年)4月25日,北京陷落,福王朱由崧在南京称帝,阮大铖、马士英卷土重来,重新掌权,打击复社。陈贞慧被诬陷入狱。不久在兵部左侍郎练国事的干预下获释。
清顺治二年(1645年)6月8日,南京陷落前,陈贞慧隐居家乡亳村,深居简出。
顺治十三年(1656年),陈贞慧去世。
主要影响
陈贞慧文章婉丽闲雅,兼擅骈散两体。记载掌故及纪念明末“清流”和殉难人士的作品,多寄托故国之思。
历史评价
明末文学家陈子龙:此客乘青翰,飘然若有神。(《赠陈定生》)
清代学者徐乾学:赠公(即陈贞慧)以贵公子用节概推重搢措绅间。
清代经学家蒋永修:折节读书,所交尽一时名士。
明末清初散文家汪琬:诸名士尤慕君气节,故皆师事少保公,而与君相亲爱。
主要作品
陈贞慧著有《雪岑集》《皇明语林》《山阳录》《书事七则》《秋园杂佩》等;后三种收入《太仓先哲遗书》,合称《陈定生先生遗书三种》。
人际关系
(以上参考资料)
史料索引
《清史稿·卷五百一·列传二百八十八》
陈贞慧,字定生,宜兴人,明都御史陈于廷子。于廷,东林党魁。贞慧与吴应箕草留都防乱檄,摈阮大铖。党祸起,逮贞慧至镇抚司,事虽解,已濒十死。国亡,埋身土室,不入城市者十馀年。遗民故老时时向阳羡山中一问生死,流连痛饮,惊离吊往,闻者悲之。顺治十三年,卒,年五十三。著有《皇明语林》《山阳录》《雪岑集》《交游录》《秋园杂佩》诸书。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9 13:42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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