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达之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原常委
陈达之(1925年3月-2020年12月10日),男,汉族,曾用名陈啟昌,出生于山东肥城。193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曾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人物生平
先后任山东省肥城县青年救国会主任,中共封丘县委组织部部长等。
1946年10月至1951年8月,先后任中共冀鲁豫边区卫河县委书记,中共贵州省贵筑县委书记等。
1951年8月起,先后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第三厅监察专员,研究编辑室副主任,山西省清徐露酒厂、太原化工公司生产处科长等。
1979年10月起,先后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局级检查员、第四纪律检查室主任、干部管理室主任。
1987年11月,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委员。
1990年12月,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1991年2月,任中央机关副部长级干部。
1999年1月,离休。
人物逝世
2020年12月10日,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党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优秀领导干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原常委陈达之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6岁;12月16日上午,遗体送别仪式在八宝山革命公墓举行。
担任职务
陈达之是中共十二大、十三大代表,在党的十二大、十三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人物评价
陈达之同志在八十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终保持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老实的政治品格,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各个历史阶段,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为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勤勉工作,奋斗不止,经受住了各种考验。他艰苦朴素、谦虚谨慎、廉洁自律、淡泊名利,体现出一位共产党员的高尚品格和崇高境界。陈达之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是光明磊落、清正廉洁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党的事业奋斗的一生。他的革命精神和业绩永远铭记在人民心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评)
参考资料
陈达之同志遗体送别仪式在京举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06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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