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阜
原中共天津市顾问委员会委员
陈阜(1910—1997)原名陈圣阜,生于浙江省平阳县渔塘岭门头。自幼勤奋好学,有强烈的正义感。1928年在温州瓯海中学读书时,因参加学潮被开除学籍。
人物生平
1930年春,在雾洋下参加革命活动。10月任麻步鳌峰小学校长,掩护中共地下党开展活动。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任中共浙南委员会委员。1933年受党的委派、考入国民党中央军校南京化学兵分校(黄埔十四期)做兵运工作,动员进步青年军人到浙南参加革命。1936年被捕入狱,1937年国共合作出狱。随即投入抗日前线,任新四军流动宣传队队长、浙江台属特委组织部长兼军委书记。1939年初,到延安中央党校及马列学院学习,后任行政学院中共总支书记、西北局组织科科员,抗日战争胜利后,任热河省公安厅训练班主任、中共冀察热辽中央分局社会部情报处、热辽、冀东情报站站长,为解放锦州、沈阳、天津及建立新中国做出贡献。1949年1月天津解放后,接管天津警察学校任军代表,后任公安学校副校长。1951年任市军管会军法处处长。1953年后历任天津市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天津法学会会长。1984年离休后,任中共天津市顾问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顾问、天津延安精神研究会会长、天津黄埔同学会名誉会长等职,继续为法制建设和传播延安精神贡献余热。同时情系老区人民,不顾年老多病,六次返乡,竭力为老区建设及革命传统教育奔波。其终生胸怀旷达,淡泊名利、勤政廉洁、勒射尽率的精神与品德,值得后人学习、纪念。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11-13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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