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北省委存在于1935年11月至1937年7月,负责领导陕北地区的党务工作和革命运动。 1935年10月,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长征到达西北苏区。11月3日,中共中央在甘泉下寺湾召开政治局会议,决定撤销中共陕甘晋省委,将西北苏区划分为陕北、陕甘两个省(以下寺湾为界,以北为陕北省,以南为陕甘省),并设立神府、关中和三边特区。
1935年11月上旬,中共陕北省委在瓦窑堡市(今子长市)正式成立,常委为:郭洪涛(书记)、马明方(1936年冬接任书记)、李合邦、吴溉之、王涛、刘子义、马佩勋、周建屏。执委为李子厚、崔田夫、白向银、白凌云、惠子明、曹力如、王月明、张家修、慕生忠、薛兰斌、白炳炘。秘书长马文瑞,后为崔曙光。组织部长王达成,后为李合邦。宣传部长贾拓夫,后为郭滴人、李铁轮、吴溉之接任。白区工作部部长李铁轮,后为李景林、王达成、王涛接任。白军工作部部长马文瑞。军事部部长钟亦兵,后为周建屏。妇女部长白茜,后为史秀云。省委隶属中共西北中央局领导。
1936年6月,红军主力进行西征,瓦窑堡受到国民党军队的袭击,陕北省委机关转移到安塞谭家营,翌年春迁至延安蟠龙镇。1936年5月,陕甘省大部分区域被国民党东北军侵占,中央决定撤销陕甘省委,将其所辖的关中特委和肤施、甘洛、红泉、宜川、富县、韩城、澄城等县委划归陕北省委管辖。西安事变后,中共中央决定再次成立中共陕甘省委,上述组织除澄城县委外,复归陕甘省委管辖。1937年4月,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逐步形成,中央决定再次撤销陕甘省委,将其所辖的甘洛、富县和宜川县委划归陕北省委管辖。 陕北省委先后下辖三边特委、神府特委、东地区特委、关中特委和延安市委,以及佳县、吴堡、米西、绥德、清涧、靖边、新城、瓦窑堡、赤源、横山、安定、秀延、子长、延川、延水、延长、安塞、赤安(志丹)、延安、甘洛、肤施、宜川(红宜)、富县、韩城、澄城等县(中心县)委。 1937年5月,中共陕甘宁特区委员会成立,陕北省委归其领导。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共陕甘宁特区委员会于1937年7月报请中央批准,撤销陕北省委,将陕北省划分为东分区和西分区,分别设立中共东分区委员会和西分区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