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是2005年4月经省编委批准成立的省环保局
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陕西省环保局下达了《关于委托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行政处罚的通知》(陕环发[2006]35号文),委托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负责全省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交换登记,跨行政区域转移登记,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行政代处置制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核,进口废物风险评价,监督固体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组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开展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培训,承担省环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