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盐业公司,为杨凌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直属国有企业,负责示范区内的食盐专营工作;杨凌示范区盐业稽查支队履行示范区内盐务稽查职能,队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陕西省杨凌盐业公司位于
杨凌示范区常乐路东段62号,原系省盐务局下属的二级食盐批发国有企业,负责辖区内各类盐产品的批发供应工作,辖三乡两镇。陕西省盐务管理局杨凌稽查大队负责杨凌示范区的盐政执法工作,隶属于陕西省盐务管理局直接领导。与盐业公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2014年10月,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编办有关文件精神,全省盐业机构省以下由垂直管理体制调整为省、市、县政府分级管理,原陕西省杨凌盐业公司更名为杨凌示范区盐业公司,为杨凌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直属国有企业;陕西省盐务管理局杨凌稽查大队更名为杨凌示范区盐业稽查支队,履行示范区内盐务稽查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