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法医学会成立于1992年5月18日,挂靠在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陕西省法医工作者及相关人员自愿组成的,公益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是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司法厅、
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院参加管理,登记管理机关是
陕西省民政厅,学会同时接受卫生、教育业务指导。
发展历史
1992年5月18日,陕西省法医学会成立。
2017年4月28日—30日,陕西省法医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陕西省韩城市举行,完成了陕西省法医学会的换届工作。
2018年2月10日,根据《陕西省法医学会下设分支机构的管理规定》,经陕西省法医学会第五届第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成立陕西省法医学会法医临床专业委员会、陕西省法医学会刑事技术专业委员会。
2019年7月24日,“陕西省省级社会组织助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推进会”在陕西省体彩中心大楼26层会议室召开,陕西省法医学会编入省级社会组织助力深度贫团地区
镇巴县脱贫攻坚合力团。
2022年5月14日,陕西省法医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十次学术交流大会在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多功能厅召开,选举产生了学会第六届理事会。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订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查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学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理事会是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省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除名、理事会成员及领导的增加和调整;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学会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它事项。
理事会须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时也可以通过通讯形式召开;
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幕期间行使《陕西省法医学会章程》第二十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人数一般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2)。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截至2023年12月,学会下设4个专业委员会。2024年,学会拟成立法医精神病学专委会、医疗纠纷专委会。
组织会员
截至2022年4月,学会有个人会员472名,团体会员13个。
学会会员的种类有: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和名誉会员。
凡拥护学会章程,自愿并申请加入学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成为学会会员:
(一)高等学校毕业,从事法医工作一年以上,以及具有同等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有关科学工作者;
(二)从事法医或相关专业工作多年在法医学或相关专业领域内有一定成就者;
(三)在法医学鉴定、科研、教学等部门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的领导干部;
与学会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支持学会工作的鉴定、科研、教学等单位及有关科技团体,可申请为学会团体会员。
凡对学会某一学科发展有重要贡献,具有较高学术威望,热心参加或组织法医学界进行科技交流的陕西省省内外专家、学者,经常务理事会推荐,理事会通过可授予名誉会员称号。
会员入会程序是:
(一)提出入会申请;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三)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放会员证。
会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有参加学会所举办的各种有关学术活动的权利;
(三)有优先在学会刊物上发表著作、评论、学术论文的权利;
(四)可优先取得与自身业务有关的刊物和学术资料;
(五)有对学会工作提出建议、进行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
(二)维护学会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活动;
(四)完成学会交办的任务;
(五)遵守陕西省科协科技人员道德规范,保守国家机密;
(六)按期缴纳会费。
会员退会应书面向学会提出,并交回会员证。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会员其会籍自动取消。
会员如果不按时缴纳会费,可以停止享受会员权利,不缴纳会费超过一年者,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陕西省法医学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业务资产
学会的业务范围主要是围绕法医学与法医相关的领域开展以下的业务活动:
(一)开展陕西省省内外以及中国国内外学术交流,召开学术会议和组织学术讨论,发展与陕西省省外科技团体之间的交往,活跃学术思想,促进法医学的繁荣和发展。
(二)运用多种方式、向广大政法、保卫干部普及法医学知识,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法医学在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在制定法律法规的决策中,为立法机关和执法机关提供有关法医学方面的科学论证、决策咨询及政策建议。
(四)接受政法部门的委托,组织会员对重大案件、疑难案件进行咨询和鉴定。
(五)积极开展科技咨询、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以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为主体进行法医学鉴定和案件咨询服务,兴办科技实体,促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贯彻落实。
(六)接受委托进行科技项目论证、科技成果鉴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技术文献和各项标准的编审。
(七)开展对会员、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发现并推荐人才。
(八)编辑、出版、发行学术、科普书籍、报刊和科技资料;评选表彰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
(九)表彰鼓励在科技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和法医工作者,维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呼声,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
学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会费;
(二)个人或团体捐赠;
(三)有关部门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学术活动
2017年4月29日,陕西省法医学会举办了第八次学术交流会,先后由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院李涛、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周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王连生、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宋振法、宝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苟高峰、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院
陈腾进行了学术报告。
2019年3月27日,陕西省法医学会组织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院党员职工会员共13人,和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党政工组织的医学部校教代会代表、医学部教代会代表、工会干部以及部分党员、教职工和研究生代表等共250余人共赴西部创新港开展植树活动,随后又对进驻创新港医学板块有关工作进行了现场宣讲与推进。
2022年5月14日,陕西省法医学会举办了第十次学术交流大会,
咸阳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王万利及空军军医大学
吴元明教授主持学术交流活动,大会邀请
陈腾、顾姗智、
徐俊波、赵杰、张宏星、马丽霞、付承华等多名专家在法医学不同领域进行学术报告,线上会员通过网络观看学术报告直播。
2023年8月18日—20日,“陕西省法医学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第十一次学术交流大会”在宝鸡万福国际酒店举办,来自陕西省不同领域的252名法医学工作者参加了此次学术年会。
出台意见
2018年1月9日,为统一陕西省法医对《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理解和适用,陕西省法医学会出台关于《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相关条款的适用意见。
科研成果
2018年3月18日,由时任陕西省法医学会秘书长韩卫主持申报的项目《医患纠纷防范应对能力提升及技术培训计划》获得2018年陕西省科协“学会助力创新驱动发展计划”资助,资助金额为叁万元。
2023年4月,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表彰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报》,在陕西省法医学会前期组织专家评价的基础上,学会会员
王有民教授研究团队的成果“基于汗孔的指纹三级特征分析检验基础研究”获三等奖。
荣誉表彰
2022年8月10日,学会在陕西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2021年度学会评估中被评为二星级学会。
2023年7月3日,学会在陕西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2022年度学会评估中被评为二星级学会。
人才培养
科普活动
2019年4月26日,由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院党总支和陕西省法医学会联合举办的 “珍爱生命,远离危险” 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学生生活区进行,此次宣传活动系陕西省科协第二十七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之一,法医学院和陕西省法医学会结合法医学科特色,选择什么是毒品、常见毒品类型、新型毒品种类、毒品的危害,以及法医学亲子鉴定等内容对青少年进行科普宣传。
2023年,学会申报并完成了陕西省科协第三十一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同年9月,由陕西省法医学会牵头,
陕西省公安厅、国家毒品实验室陕西分中心、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院,兴平市禁毒大队、赵村派出所、市教育局基教科等多单位一行多人来到兴平市赵村镇初级中学共同开展“自爱与成长相伴,青春永不‘毒’行”系列青少年禁毒科普活动。
培训工作
2018年6月12日至15日,陕西省法医学会刑事技术专业委员会在陕西省宝鸡市举办全省公安机关法医命案现场规范化勘验培训班,陕西省各市级、县区级公安机关法医专业技术人员共186人参加了开班仪式。
2022年5月16日,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与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院全国法医干部培训中心在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院举行2022年“打造过硬本领、建功伟大时代”全省公安机关法医短期轮训班第一期开班仪式,陕西省法医学会秘书长、西安交通大学全国法医干部培训中心主任韩卫主持开班仪式;同年10月16日,受
陕西省司法厅直接领导,在陕西省法医学会和
陕西省司法鉴定协会的支持下,由西安交通大学全国法医干部培训中心承办的西安交通大学全国法医干部培训中心第39期培训班正式开班。
文化传统
学会宗旨
学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公德,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倡导献身、求实、创新、协作的精神。充分发扬民主,开展学术讨论,为提高陕西省法医学术水平、促进法医学科发展,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稳定、保卫经济建设服务。
社团领导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