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和煤炭行业管理工作需要,
陕西省撤销了省煤炭工业局,新设立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厅级),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
新设立的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监督煤炭企业执行有关煤炭生产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负责全省煤炭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煤矿生产能力和煤炭经营资格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超能力生产和违规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煤炭超载整治、依法取缔非法储煤场(点);参与全省煤炭产运销政策、措施的制定。
同时,
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还将负责全省煤炭生产安全的科技进步工作;组织协调煤炭生产、安全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依法承担煤炭行业准入监管责任;负责煤矿企业的设立和矿井关闭、报废审批工作;负责煤矿升级改造方案和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技术审查工作;负责煤炭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此外,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还负责全省煤炭行业安全培训工作;组织煤矿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审核发放煤矿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负责全省煤炭生产、安全等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煤矿安全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处级领导职数13名。原省煤炭工业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划归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