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青年突击手
团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表彰命名陕西省青年突击手和陕西省青年突击队
为表彰先进,更好地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工作、勇于创造、开拓进取,为建设小康社会再立新功。团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表彰命名一批陕西省青年突击手和陕西省青年突击队。
评选条件
(一)陕西省青年突击手条件:
1.年龄在39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陕西青年。
2.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
3.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在掌握现代文化科学知识和生产、科研、教学、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
4.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和立足本职、诚实劳动,在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有突出业绩,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5.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遵纪守法。在保卫祖国、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评审办法
各单位推荐的陕西省青年突击手人选和陕西省青年突击队,将由校团委组织考察、评选后上报团省委考察、审定后表彰。
注意事项
1.各单位推荐陕西省青年突击手人选和陕西省青年突击队时,要实事求是,切实将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推荐上报,要重点推荐生产、科研、教学管理第一线的优秀青年,并填写推荐表一式三份,上报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三份。
2.推荐陕西省青年突击手(队)时,必须征求业务主管部门或党委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申报工作。
3.各单位接通知后务必于9月27日前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报校团委组织部。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03 12:54
目录
概述
评选条件
评审办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