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李绛平章事制
唐代白居易创作的散文
《除李绛平章事制》是唐代白居易创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除李绛平章事制
门下:昔在尧舜,聪明文思,尚赖良臣,实相以济。况朕甭,不逮先王,是用急疾於求贤,寘之於左右,俾承弼纳诲,以匡不逮。言虽逆耳,必求诸道,事苟利人,咸可其奏,兹足以宣股肱之力,成天下之务。历选多士,爰得良辅,乃降厥命,其听之哉。某官李绛,斋庄严重,内明外直,进退举措,有大臣体。自参内职,每备顾问,忠谠之操,终然不渝。及坟官,专领财赋,未逾周月,亦有成绩。历试多可,人望攸归,俾登中枢,无易绛者。於戏!尔以文学入仕,以正直奉上,才膺大用,职亦屡迁,十年之间,位至丞相。何以报国,在乎匪躬,钦哉懋哉,无忝朕命。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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