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希圣
原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陶希圣(1899年—1988年6月27日),原名汇曾,笔名方峻峰,湖北黄冈(现武汉市新洲区)仓埠陶胜六人。曾任汪伪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兼中央宣传部部长。后与高宗武逃赴香港,揭露汪日签订卖国密约内容。
人物经历
陶希圣,生于1899年,原名汇曾,笔名方峻峰,湖北黄冈(现武汉市新洲区)仓埠陶胜六人。
1908年入开封旅卞中学,1915年考入北京大学预科,1918年升北京大学法科。1922年夏毕业后,任安徽法政专门学校教员。
早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22年毕业后任安徽省法政学校教员。1924年任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所编辑。
1925年参加上海五卅运动,被聘为上海学生联合会法律顾问,曾在《公理报》撰文谴责英帝国主义巡捕暴行。后加入学艺社,主编《独立评论》周刊。
1927年1月赴武汉,先后任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武汉分校政治教官、国民革命军中央独立师军法处处长、武汉分校政治部宣传处处长兼《党军日报》主编等职。
1928年任国民党政府南京中央军校高级政治教官兼政治部训导处处长。同年12月辞职赴上海,加入汪精卫领导的国民党改组同志会。1930年后在上海商务印书馆总管理处、复旦大学及复旦中学任职任教。1931年初任教于南京中央大学,发表《中国本位文化建设宣言》,以建设新中国文化为幌子,宣扬封建法西斯主义。后到北平任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校教授,从事教学与著述。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出席蒋介石召开的庐山座谈会,任国民政府国防参议会议员。1938年在武汉任文艺研究会秘书长兼研究组总干事,出版反共书籍,进行反共宣传。7月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2月随汪精卫逃往香港,为汪叛变投敌制造舆论。
1939年8月任南京汪精卫伪“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
1939年12月30日,汪精卫最后在密约上签字画押的时候,陶希圣、高宗武二人借口生病,拒绝参加签字仪式。1940年元旦,为了迷惑汪精卫、周佛海等人,陶特地到愚园路,分别向汪、周拜年。1940年1月4日,陶希圣先到南京路国泰饭店从前门进入大楼,再从后门出来,乘车直奔黄浦滩码头,登上了美国“胡佛总统号”轮船,与高宗武会合。然后驶离上海,向香港驶去。重庆方面得知消息,组织各方力量,营救陶的妻子和孩子,使他们得以逃出上海,于1940年1月20日安全到达香港。与此同时,中央通讯社社长谢国兹自重庆飞抵香港,与陶、高二人商谈披露日汪密谈内幕。1月22日,香港《大公报》全文刊出陶希圣、高宗武《致大公报信》和《日华新关系调整要纲》及附件。
1941年12月7日,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占领了九龙。陶希圣夹在难民中混出九龙,乘船抵达广州,后辗转桂林,不久就回到陪都重庆,任蒋介石侍从秘书。
1942年抵达重庆,一跃成为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并任《中央日报》总主编,为抗日战争胜利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同年秋任蒋介石侍从室第五组组长,为蒋介石收集资料撰写《中国之命运》,宣传封建主义和法西斯主义,为国民党顽固派发动新的反共高潮制造舆论。1943年10月任《中央日报》总主笔,积极为国民党实行一党专政、推行反动政策造舆论。1946年冬被选为伪国大代表。
1947年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蒋介石私人秘书。1949年初随下野的蒋介石去浙江奉化,后又随蒋到台湾。
1950年任国民党中央复兴委员会设计委员会主任。1951年被选为台湾国民党“政府”“立法委员”。1952年被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1955年后辞去《中央日报》总主笔,改任该报社董事长。
1956年复任《中央日报》董事长,当选为“中华民国报纸事业协会”理事长。1957年起,当选为国民党第八、九两届中央常务委员,任宣传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1961年,兼任国际关系研究所监察人。1969年4月,任国民党第十届中央评议委员。同年,任“中日合作策进会”文化小组委员会召集人。1970年任国际关系研究所董事、台湾政治大学东亚研究所教授等职。
陶注重地方志的作用,曾在台湾与万耀煌等合力再版《光绪黄冈县志》和《黄州府志》,并为其撰序。1987年,任《湖北旅台人物志》指导审定委员。
1988年6月27日在台北病逝。主要著作有:《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中国封建社会史》《中国政治思想史》《论国家》等。
生平著作
陶希圣生平著有《诉讼法须知》、《亲属法大纲》、《法律学之基础知识》、《亲属法要义》、《中国社会史的分析》、《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中国社会拾零》、《中国封建社会史》、《西汉经济史》、《唐代经济史》、《辩士与游侠》、《中国政治思想史》、《华门户开放主义》、《拿破伦兵法语录》、《克劳塞维茨战争原理》、《论道集》、《国家论》、《婚姻与家族》等书。
人物评价
20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由于北伐革命和辩证唯物论浪潮的冲击,中国社会结构产生了激变,一些学人力图以经济观点来探讨中国社会的发展、中国社会史的分期及中国社会的性质等问题,并由此引发了一场论战。这场论战的发起者是陶希圣。他首先在上海《新生命月刊》提出:《中国社会到底是什么社会?》此论即引起诸多学人的响应和论战,论战的焦点有三:一派认为“中国社会是半封建半资本主义”;一派认为“中国是商业资本主义”;以陶希圣为代表的“新生命派”则认为“中国封建制度已衰,封建势力犹存,而中国社会的两大阶层是士大夫与农民”。
对于陶希圣史学的评价,1949年以前,人们大多持肯定的态度,如顾颉刚认为,在当时的历史学者中,“研究社会经济史最早的大师,是郭沫若和陶希圣先生,事实上也只有他们两位最有成绩”,而其中“陶希圣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有极深刻地认识,他的学问很是广博,他应用各种社会科学和政治经济学的指示,来研究中国社会,所以成就很大”。
郭湛波的《近五十年中国思想史》同样认为,“中国近日用新的科学方法——唯物史观,来研究中国社会史,成绩最著,影响最大,就算陶希圣先生了”,“陶氏在近五十年中国思想史之贡献,就在他用唯物史观的方法来研究‘中国社会史’影响颇大”。直至1949年10月,齐思和《近百年来中国史学的发展》一文仍认为,陶希圣“所主编的《食货半月刊》更是一个最著名的社会经济史杂志”。此后,陶希圣的史学成就或不被人提及,有的只是反面形象。1978年中国社会改革开放后,陶希圣的史学成就逐渐被学术界重新评价,他早年提出“中国没有经历过奴隶社会”的主张,1979年由学友黄现璠再次提出。两者不同之处在于:陶希圣提出“中国没有经历过奴隶社会”的主张仅仅针对汉族历史而言,而黄现璠提出“中国没有经历过奴隶社会”的主张既针对汉族历史而言,又针对少数民族历史而言。
参考资料
陶希圣叛汪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委员会.2015-07-14
新洲县志 第二十七篇 人物-人物传.武汉地方志数字方志馆.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02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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