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毅民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党组书记
陶毅民(1927年11月28日—2016年3月8日),原名陶常恩,山东东阿人,1941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4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生平
参加工作后任冀鲁豫军区第六分区东阿县抗联工作队组长
1941-1946年任中共东阿县区委副书记兼抗联主任,
东阿县土改联合办公室副主任,
天津市公安局十分局分驻所长、政务秘书、市公安局政治部办公室主任,
1955-1960年任天津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经保处副处长,新华分局、河东分局局长、政法党组书记,天津市河东区委常委、政法党组书记、第一副区长,
1960年5月-1966年5月任天津市广播电台党委书记、副台长
1971年3月-1978年12月天津市广播事业局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电视台台长,市印刷工业局核心组副组长、副局长
1979年2月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
1983年6月任天津市公安局局长、党委副书记、书记兼武警天津市总队党委书记、第一政委
1988年5月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市政法委副书记
1993年6月不再任职;2004年11月离休
2005年中央组织部批准享受市长级医疗待遇。
因病医治无效,于2016年3月8日6时在天津逝世,享年88岁。
荣誉
陶毅民同志是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社会兼职
1989年7月任天津市检察学会第一届会长。
天津市检察官协会名誉会长。是中共十三大代表。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05 23:51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