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盐业管理局
平罗县政府部门
本单位是平罗县政府组成部门,本文将概括其单位职责和内设机构情况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盐业法规、规章,并对其施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依法对违反盐业法规、规章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受理对盐业违法行为的举报。
4、受理盐业行政纠纷。
5、受理《食盐零售许可证》的申领,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
7、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参考资料
隆德县盐业管理局.隆德县盐业管理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8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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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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