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光德
中国清朝武官官员
隋光德为中国
清朝
武官官员,本籍。隋光德於1782年(乾隆47年)奉旨接替王介福,於台湾地区担任台湾北路协
副将
。而隶属台湾镇之下的此官职是台湾清治时期中的这阶段,台南以北之台湾中南部及北部的驻地最高武官将领。1783年,他因漳泉分类械斗案被革职论罪。
前任:
王介福
台湾北路协
副将
继任:
左瑛
前任:郑瑞 台湾水师协
副将
1782年上任 继任:
李隆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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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3-01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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