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继续发展南北朝时的驿传合一的制度,“驿”代替了以往所有的“邮”、“亭”、“传”。隋唐邮驿的规模相当大,唐代全盛时共设驿1639个,其中陆驿1297个,水驿260个,水陆相兼的驿86个,从事邮驿的人员达2万余人。
邮驿盛况
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的盛世,“贞观之治”和“开元之治”是我国历史上历来为史学家称颂的时期。这一时期的邮驿,也达到空前繁盛的阶段。
隋唐时期邮驿事业发达的标志之一是驿的数量的增多。隋唐继续发展南北朝时的驿传合一的制度,“驿”代替了以往所有的“邮”、“亭”、“传”。驿的任务包罗万象,既负责国家公文书信的传递,又传达紧急军事情报,还兼管接送官员、怀柔少数民族、平息内乱、追捕罪犯、灾区慰抚和押送犯人等各种事务,有时还管理贡品运输和其他小件物品的运输。隋唐时期的驿遍布全国,像一面大网似地密布在全国交通大路上。据《大唐六典》记载,最盛时全国有水驿260个,陆驿1297个。那时,专门从事驿务的员工共有20000多人,其中驿夫17000人。这是一支很庞大的邮政队伍。驿夫又称驿丁。根据不同的驿站等级,驿丁的配备数目不同。《大唐六典》载,唐代最大的驿称为都亭驿,是国都所在的驿站,每驿配驿夫25人。各道陆驿分为六等:第一等驿配驿夫20人,二等驿配驿夫15人,三等以下递减,最后一等第六等驿为驿夫二至三人。水驿则根据驿务繁闲,也分为三等:事繁水驿配驿夫12人,事闲配驿夫九人,更闲水驿配备驿夫六人。有些学者据有关各种资料统计,有唐一代,全国的驿夫数实不止上述17000人,有许多盛唐时期新增之驿,尚未统计在内,其总数合计当在25000人以上。这和1949年前国民党统治时期全国邮政人员总数几乎相当。这说明唐朝邮驿事业确是发达的。
主要邮路
那时,交通线路畅通全国各地。著名散文家柳宗元在《馆驿使壁记》中记载,唐时以首都长安为中心,有七条重要的放射状的驿道,通往全国各地。第一条是从长安到西域的西北驿路,自长安经泾州(治所在今甘肃泾川北)、会州(治所在今甘肃靖远北)、兰州、鄯州(治所在今青海乐都)、凉州(治所在今甘肃武威)、瓜州(治所在今甘肃安西东南)、沙州(治所在今甘肃敦煌)直达安西(今库车)都护府。第二条是从长安到西南的驿路,自长安经兴元、利州(治所在今四川广元)、剑州(治所在今四川剑阁)、成都、彭州(治所在今四川彭县)、邛州(治所在今四川邛崃)直达今川藏地区。第三条是从长安至岭南的驿路,由长安经襄州(治所在今湖北襄樊)、鄂州(治所在今武汉市武昌)、洪州、吉州、虔州(治所在今江西赣州)直达广州。第四条是从长安至江浙福建的驿路,由长安经洛阳、汴州、泗州、扬州、苏州、杭州、越州(治所在今浙江绍兴)、衢州(治所在今浙江衢县)直达福建泉州。第五条是从长安到北方草原地区的驿路,自长安到同州(治所在今陕西大荔),再经河中府(治所在今山西永济)、晋州(治所在今山西临汾)、代州(治所在今山西代县)、朔州(治所在今山西朔县),直达北方单于都护府。其他两条各自长安至山东、东北地区和荆州、夔州(治所在今四川奉节县)、忠州等四川云贵地区。这些驿道,通过的驿站,在《唐书·地理志》和柳宗元的《馆驿使壁记》中都有具体的记述。可见这是唐朝驿道纵横的实际情况,丝毫没有夸张成分。在宽敞的驿路上,则是:“十里一走马,五里一扬鞭”、“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星流”。那时邮递效率非常之高,据推算,中央的政令一经发出,两个月内便可推行全国。
除国内七条主要邮路外,唐朝对外还有若干国际性的驿道。中唐有一位地理学家贾耽,写过一篇《记四夷入贡道里》,说到唐朝的国际交往线也有七条:一为从营州入安东道,二为登州海行入高丽渤海道,三为从夏州、云中至蒙古草原道,四为入回鹘道,五为安西西域道,六为安南天竺道,七为
广州通海夷道。通过这些水陆通道,可通往朝鲜、日本、中亚、印度和东南亚各国。
因为全国空前的大统一,隋唐时期从中央发至各地和由各地送达中央的官方文书特别多。仅各州送到中央的统计材料,每年即达50万张。《新唐书》记载,中唐著名诗人元结在道州(治所在今湖南道县)任上做刺史才不足50天,收到的各地文书就有200函之多。
隋唐邮驿的发达,推动了全国经济的发展,保证了中央各种制度在全国的推行。
邮驿制度
隋唐时期,邮驿制度的完善,保证了全国驿传的正常进行。
隋朝国祚甚短,史书上关于邮驿系统的记载不多,但零星留下的史料,也足以使我们观察到当时邮传的效率。《隋书》记载,隋炀帝亲征高丽,30万大军就是凭邮驿结集的。当隋军集中于涿郡时,炀帝下诏:“凡此众军,先奉庙略,驰驿引途,总集平壤。”杨玄感叛乱时,隋炀帝两次发兵讨伐,都依靠全国的驿路,终于平息了这次兵变。炀帝时,兄弟汉王谅叛乱,权相杨素授权李子雄出兵进讨,所依赖的军队,也是在幽州“传舍”附近临时召募的《隋书·李子雄传》。
到李唐建国以后,邮驿制度在隋朝的基础上,更加完善。通过《唐会要》和《大唐六典》关于邮驿的律令,可以看出唐王朝存在一个相当完备的邮驿系统。在王朝中央和地方,有专职的邮驿官吏。按照《唐六典》的记载,唐朝政府规定,六部中的兵部下设的驾部郎中,专管国家的驾舆和驿传之事。驾部郎中同时也管马政,这样可以方便于邮驿中马匹的统一使用。在地方,唐朝有一整套的邮驿管理机构。诸道节度使下,有专管邮驿的馆驿巡官四名;各州,则由州兵曹司兵参军分掌邮驿;到县一层,则县令兼管驿事。至于县以下的乡一层,《通典》记载,唐玄宗以前,主理驿务的称为驿将,本不固定,由当地“富强之家主之”,到唐肃宗以后,改由政府任命驿长主管。这一套十分完备的邮政机构,管理着全国两万多名邮官、驿丁和总计约五万里驿程的邮路。除此而外,唐政府还有定期对全国邮驿的考核制度。《唐会要》载,唐宪宗元和年间(公元806—820年),曾让各道观察使任命判官,到各州县考核邮驿事务,完成任务者有奖赏,有违法越轨行为者将受到惩罚。考核而外,还有不定期的巡视。唐玄宗、肃宗、代宗时都曾派政府大员到各地视察邮驿执行情况。为保证邮驿的正常运行,不受盗贼和地主豪贵的干扰,唐政府在各驿站还设有防兵。唐代宗时在洛阳至淮河的运河两岸,每两驿置驿防兵300人。唐朝规定30里一驿,即每里有驿兵五人。这是相当有效的一支保障邮驿畅通的队伍。
唐朝规定,全国各地的邮驿机构,各有不等的驿产,以保证邮驿活动的正常开支。这些驿产,包括驿舍、驿田、驿马、驿船和有关邮驿工具、日常办公用品和馆舍的食宿所需等等。唐王朝是我国历史上富盛的帝国,一切都甚讲排场,清朝学者顾炎武曾在《日知录》中评论说,唐朝“其城郭必皆宽广,街道必皆正直,府舍必皆宏敞”。唐朝的驿舍也“丰屋美食”,比较“雄大”。唐朝的驿田,按国家规定,数量也较多,据《册府元龟》记载,唐朝上等的驿,拥田达2400亩,下等驿也有720亩的田地。这些驿田,用来种植苜蓿,解决马饲料问题,其他收获,也用作驿站的日常开支。唐朝陆驿备有驿马,水驿备驿船。按《唐六典》规定,陆驿上等者每驿配备马75至60匹不等,中等驿配45至18匹,下等驿配12匹至8匹。唐朝时驴也成为通常的运载工具,所以有些驿站也配有驿驴。水驿则配备驿船,从四艘至一艘不等。除上述外,唐政府每年还固定给各驿站经费补助,每年从全国各地收上驿税约150万贯左右,分到每个驿站经费约1100贯。
完备的邮驿管理制度和充足的驿传经费,保证了唐朝邮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正常运行。沿途从事传送政府文书的官员待遇是优厚的,连基层邮驿一站之长的驿长,也能过上悠闲的生活。在太平时期,有些小站驿长,因客稀事简,有时竟能以诗酒消磨时光。唐诗人赵嘏[jiǎ甲]有一首《赠馆驿刘巡官诗》说:“云别青山马踏尘,负才难觅作闲人。莫道馆驿无公事,诗酒能消一半春。”晚唐诗人李商隐也有诗曰:“绛台驿吏老风尘,耽酒成仙几十春。”当然这是个别的例子。一般情况下,驿长的邮务还是够繁忙的,就像柳宗元在《馆驿使壁记》文中所说的一样:“告至告去之役,不绝于道;送往迎劳之礼,无旷于日。”
邮驿服务
唐朝对邮驿服务范围,有详细的规定。什么样的情况才能动用邮驿呢?唐朝法律规定了明细规则13条,内容包括:军务紧急报告;在京诸司须用;诸州急速大事须汇报;国事活动时各州的奉表祝贺;诸道租庸调附送驿务;在外科举人员进京应考;政府要员过往迎送;政府官员因公去世家口还乡照顾等等。上述乘驿给传人员,概称“驿使”。这是一种不同于平日递送邮驿文书的驿丁的高级使者,他们因级别的不同,各享受不同的驿送待遇。根据《新唐书·百官志》的规定,一品官可给驿马八匹,二品官六匹,三品以下五至二匹不等。高级驿使和普通驿使(驿丁)在驿路上行使驿权,都需要特殊凭证。在唐朝通常有四种凭证:一曰银牌,由门下省统一发给,是一种宽二寸半长五寸的银制牌,上有隶书“敕走马银牌”五字;二曰角符;三曰券;四曰传符。后两种都是纸质证明。角符何种形状,史无明载,估计形状似角。有了上述证明,在全国驿道和关口才能通行无阻。
通信方式
隋唐时期,一般公文传递,分水驿和陆驿两种。水驿负责传递文书的有驿夫、水夫。他们的生活相当艰苦。唐代诗人王建曾有一首《水夫谣》的诗,描述他们的生活说:“苦哉生长当驿边,官家使我牵驿船。辛苦日多乐日少,水宿沙行如海鸟。……衣寒衣湿披短縠,臆穿足裂忍痛何!”水驿送信,唐政府有一定的期限规定。一般规定在逆水行重舟时,河行每日30里,江行每日40里,其他45里;空舟行驶,则河行40里,江行50里,其他60里;在顺水中,则不管轻重舟,一律规定江河行一日100至150里。陆驿一般有马递和步递两种,后来又添驿驴传递。马递按唐政府官方规定,快马要求一天走六驿,即行180里左右,再快些则要求日行300里。最快的要求则为日驰500里——这是用于送赦书等紧急公文的速度。赦书关系到一个人的生命,自然要求更快一些。步递人员在唐朝称为“步奏官”、“健步”、“脚力”、“送铺卒”等,这些名词表示不同的等级,其速度要求步递人员一天行走50里。
唐时建立了“明驼使”的组织。什么叫“明驼使”呢?据明人杨慎的考证,就是用一种能快行的骆驼来负担传递公文书信的任务。这种骆驼,“腹不帖地,屈足漏明”,能日行千里(《丹铅总录》卷十三)。又一说此驼“腹下有毛,夜能明,日驰500里”,所以叫做“明驼”(《杨太真外传》卷下)。据说唐玄宗时著名番将哥舒翰就使用过这种“明驼使”,经常派使者乘这种骆驼进京奏事,往往日行500里。杨贵妃也曾私自用明驼使将交趾上贡的龙脑香寄给安禄山。此外,武则天还曾创办一种叫做“匦[guǐ轨]”的木箱,收受民间各种来信。内容无所不包,可以毛遂自荐,可以请求伸冤,也可以给政府提意见,还可以把自己的好作品,尤其是为武则天歌功颂德的文章,投在这种信箱里。这也可以算作当时的一种特殊的了解下情的通信方式吧。
驿夫起义
隋唐时期,在各种驿里服役的人,一般叫做“驿丁”、“驿夫”,或称“驿卒”、“驿隶”。从名称来看,他们的身份比较低下。前面已提到其中的一种水驿中的“水夫”生活相当艰苦,“辛苦日多乐日少”。陆路上的驿丁,也同样受到煎熬。他们在烈日之下,在寒风凛冽的冬天,在倾盆大雨之中,都毫无例外地要身背文书袋,匆匆奔驰在驿路上。敦煌有一幅晚唐时期题为《宋国夫人出行图》的壁画,就描绘了当时驿使身背布袋的形象。他们日常的任务很繁重,除途中奔跑着传递文书外,还要兼管扫洒驿庭等事。
更难以忍受的是当时邮驿通信制度很严。在唐朝法律中把邮递过程中的种种失误的处罚,都规定得很细。稍有差错,便要受到严厉的处置。唐朝规定,驿长应负有若干责任,首先必须每年呈报驿马死损肥瘠,呈报经费支出情况。若有驿马死损,驿长负责赔偿;若私自减去驿站人员和马匹,则“杖一百”。对驿丁的处罚更严。唐朝规定,驿丁抵驿,必须换马更行,若不换马则杖八十。唐律还规定,凡在驿途中耽误行期,应遣而不遣者,杖一百;文书晚到一天杖八十,两天加倍,以此类推,最重的处徒罪二年。假如耽误的是紧急军事文书,则罪加三等。因书信延误而遭致战事失败则判处绞刑。唐律对文书丢失或误投,也有很重的处罚。《唐国史补》曾记载一个负责签发公文的员外郎的官,他处理一个从河北发配到岭南的囚犯的文书,本应向河北、岭南两处发文,因夜间疏忽,只发了岭南一地,河北未发。事发之后,这个员外郎遭到了免官的处分。泄密应受到更严厉的处分,唐律规定,泄露重大机密者处以绞刑,私拆书信杖六十至八十。
驿丁中,大部分是被迫服劳役的百姓,也有一部分是各种犯法的囚徒。这些人本来就倍受封建制度的压迫,罚配到边远地区充当驿户。唐朝中期以后,邮驿制度开始混乱,一些贪官污吏利用驿传任意克扣驿丁的口粮,使他们的生活更为艰苦。唐武宗时候,终于爆发了肃州(治所在今甘肃酒泉)地区我国历史上第一次驿丁的起义。这次起义为首者汜[sì巳]国忠、张忠都是亡命的囚犯。他们从肃州一直打到沙州,一路上得到各驿户的支持。政府得不到情报或得到的是假情报,仓皇不知所措,起义军却“张皇兵威”。因为平时他们都是快马快步,“千里奔腾,三宿而至”。唐政府损兵折将,给统治者很大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