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中期,当时车辆正急速增加,而隔音屏障也被发明。在1960年,
声学技术发现,以数字来测量功效隔音屏障。
英国1970年,当噪音条例通过后,隔音屏障便广泛地使用。到了1990年,
丹麦及其他
欧洲城市设计隔音屏障时,开始使用
透光物料。
环境保护署负责测量
噪音的
分贝,而
路政署、房屋署、地产商、房协及港铁公司负责建造隔音屏障及隔音罩。
凡居民受新建道路的过量交通噪音影响,在可行的范围内,会以补救措施,如兴建屏障来处理。根据香港的噪音管制条例,规定早上7时至晚上11时的16小时内,市区居民承受的噪音不可以超过70分贝。
香港政府在2000年11月实施政策,透过加设隔音屏障及隔音罩和使用低噪音物料重铺路面,缓减现有道路对邻近居民造成的
噪音影响。当局已经预留11亿元,为18个现有路段进行加建工程。计划全面落实后,隔音屏障/隔音罩每年的经常维修费用约为1,580万元,约有26,000个
住宅单位会从中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