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子·辞过》:“人情也,则曰男女。禽兽也,则曰
牡牝雄雌也。”古乐府《
木兰诗》:“两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唐 李绅 《
南梁行》:“乔木幽溪上下同,雄雌不惑飞栖处。”
2” 唐 王维 《
夷门歌》:“七雄雄雌犹未分,攻城杀将何纷纷。” 宋 苏轼 《贾谊论》:“ 灌婴 连兵数十万,以决 刘 吕 之雄雌。” 郭沫若 《黄山之歌》:“人力解放非昔比,要与天工决雄雌。”
汉 杨雄 《
太玄·太玄告》:“圣人察乎朓朒侧匿之变,而律乎日月雄雌之序,经之於无已也。” 范望 注:“日雄月为雌,圣人观其变会之次序,经於天而无已也。”
北朝著名的叙事诗《
木兰诗》中以“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一句作喻,赞叹木兰的机智勇敢。篇末以双兔比喻,奇妙之至,给读者留下了无穷余味,但仔细一想,作者为何要把“雄”写在前而把“雌”写在后?为何不写成“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雌雄。”?不是也很通顺?其实这里的“雄雌”顺序问题并不是用简单的语序可以回答的,而应用复杂的
社会语言学这门科学中的语言的性别歧视来回答了。
中国的语言文字有着几千年的历史积淀,形成了许多有趣的语言现象,比如许多四字短语一般都是平声在前仄声在后,如高高兴兴、千头万绪、心惊胆战、兴高采烈、忠心耿耿等,这种现象不是巧合,这与古人讲究平仄声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同样语言的性别歧视所形成的语言现象也屡见不鲜,在长期的语言习惯中,对男女两性的语序大都遵循男先女后的原则,如汉语中的“男女、夫妻、夫妇、子女、公婆、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伯母、叔父叔母、岳父岳母、夫唱妇随、男尊女卑,男男女女、男耕女织、男欢女爱,男婚女嫁、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由于这种语言习惯的影响,以至于一些贬义词语也沿用这种语序,如“男不男女不女,男盗女娼”,同样也影响到与动物有关的语序排列,如“雄雌”,再如“
公母、鸳鸯,龙凤、龙飞凤舞”等。